编 号:CTSO-C172a
日 期:2017 年 3 月 13 日
局长授权
批 准: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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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技术标准规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
标准规定》(CCAR37)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是对用于民用航空器上的
某些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接受适航审查时,必须遵守的准则。
货物约束绑带组件
1. 目的
本技术标准规定(CTSO)适用于为货物约束绑带组件申请技术
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的制造人。本 CTSO 规定了货物约
束绑带组件为获得批准和使用适用的 CTSO 标记进行标识所必须满
足的最低性能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 CTSO 适用于自其生效之日起提交的申请。按本 CTSO 批准的
设备,其设计大改应按 CCAR-21R3 第 21.310 条要求重新申请
CTSOA。
3. 要求
在本CTSO生效之日或生效之后制造并欲使用本CTSO标记进行
标识的货物约束绑带组件应满足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航空航天标准
SAE AS 5385C《货物约束带-设计准则和试验方法》(2007.1),以及
CAAC CTSO-C17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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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 CTSO 附录 1 所做的修订。
a.功能
本 CTSO 的标准适用于预期在运输飞机飞行过程中约束机上货
物的设备。
b. 功能鉴定
应按 SAE AS5385C 及本 CTSO 附录 1 修订的试验条件,表明设
备性能满足要求。
c. 环境鉴定
货物约束绑带组件在使用寿命期间必须满足此 CTSO 的最低性
能要求。
(1) 用于货物约束绑带组件结构的材料,不应受老化、紫外线
(UV)照射、风化等造成的环境退化影响。
(2) 对于纺织品的性能,可参阅 SAE AIR 1490B《纺织品的环
境退化》(2007.12)中的数据作为纺织品在各种环境因素下性能变化
的可用数据。考虑当环境退化对货物约束绑带组件的影响与其在预期
的储存周期和使用寿命相当时,不再满足最低性能要求。
注:环境退化数据除了 AIR 1490B 提供外,也可采用已验证并获
局方批准的数据。
d. 偏离
如果采用替代或等效的符合性方法来满足本 CTSO 规定的最低
性能标准要求,则申请人必须表明设备保持了等效的安全水平。申请
人应按照 CCAR-21R3 第 21.310 条(二)要求申请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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