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民 用 空 总 局 飞 行 标 准 司 咨询通告 编 号:AC-121/135-67 颁发日期:2006.5.15 批准人:
维修审查委员会和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
1. 依 据 和 目 的 : 本 咨 询 通 告 依 据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规 章 第 121 部( CCAR-121 部 ) 第 121.151 条 和 121.367 条 、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规 章 第 135 部 ( CCAR- 135 部 ) 第 135.45 条 和 135.425 条 以 及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规 章 第 25 部 ( CCAR-25 部 ) 第 25.1529 条 和 附 录 H 制 定 。 目 的 是 为 制 定 、 批 准和使用民用航空器的初始最低计划维修和检查要求 即维修审 ( 查委员会报告)提供指导。 2. 适 用 范 围 : 本 咨 询 通 告 适 用 于 航 空 器 制 造 人 和 CCAR-121 部 、 CCAR-135 部航空运营人。
2006 年 5 月 15 日 -1-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维修审查委员会和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pdf
维修审查委员会和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
1. 依 据 和 目 的 : 本 咨 询 通 告 依 据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规 章 第 121 部( CCAR-121 部 ) 第 121.151 条 和 121.367 条 、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规 章 第 135 部 ( CCAR- 135 部 ) 第 135.45 条 和 135.425 条 以 及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规 章 第 25 部 ( CCAR-25 部 ) 第 25.1529 条 和 附 录 H 制 定 。 目 的 是 为 制 定 、 批 准和使用民用航空器的初始最低计划维修和检查要求 即维修审 ( 查委员会报告)提供指导。 2. 适 用 范 围 : 本 咨 询 通 告 适 用 于 航 空 器 制 造 人 和 CCAR-121 部 、 CCAR-135 部航空运营人。
2006 年 5 月 15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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