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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航空发动机适航标准》的决定 CCAR-33-R1.pdf1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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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作者:航空
  • 上传时间: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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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航空发动机适航标准》的决定 (民航总局令第 109 号) ― 1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 《航空发动机适航标准》的决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三十 四条,决定对《航空发动机适航标准》(CCAR-33)作如下修订: 一、规章名称“航空发动机适航标准”修改为“航空发动机适 航规定”。 二、原规章中 A 分部、B 分部、C 分部、D 分部、E 分部、F 分 部分别改为 A 章、B 章、C 章、D 章、E 章、F 章。 三、原规章中关于条的序号的表述“§……”改为“第……条”。 四、增加第 33.28 条,内容如下: 第 33.28 条 发动机电气和电子控制系统 依靠电气和电子装置进行正常工作的每一控制系统必须满足 下列要求: (a)在第 33.5 条所要求的发动机安装和使用说明手册中应对 控制系统进行说明、并应规定在正常工作和失效状态所控制的可 用功率或推力的百分比、以及其他被控制的功能的控制范围; (b)控制系统的设计和构造应能保证由飞机提供的电源或数 据的任何失效不应导致功率或推力发生不可接受的变化,或妨碍 发动机继续安全运转;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航空发动机适航标准》的决定 (民航总局令第 109 号) ― 2― (c)控制系统的设计和构造应能保证不会由于控制系统电气 或电子部件的单个失效或故障,或可能发生的组合失效,而导致 不安全状态的发生; (d) 在该安装和使用说明手册中应规定环境限制,包括雷击 引起的瞬变状态;并且 (e)所有相关软件的设计和执行应具有防止导致不可接受的 功率或推力损失或其他不安全状态的防错功能,并且,软件的设 计和实施方法须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 五、增加第 33.74 条,内容如下: 第 33.74 条 持续转动 由于飞行中的任何原因使发动机停车,如果发动机的任何主转 动系统仍持续转动并且没有提供阻止持续转动的装置,那么在最 长的飞行周期内和在预期该发动机不工作的飞行条件下,任何持 续的转动不得导致第 33.75 条(a)至(c)所描述的任何情况。 六、增加第 33.76 条,内容如下: 第 33.76 条 吸鸟 (a)概述 为符合本条(b)、(c),应遵照下列规定: (1)吸鸟试验应在吸鸟前的试验天气环境条件下,发动机稳 定在不小于 100%的起飞功率或推力的状态下进行。另外,符合性 的验证必须考虑在海平面最热天气的起飞条件下最差的发动机能 够达到最大额定起飞功率或推力的运转情况。 (2)应由申请人来确定在本条中用来决定鸟的数量和重量的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航空发动机适航标准》的决定 (民航总局令第 109 号) ― 3 ― 发动机进气道喉道面积,并且将其确认为第 33.5 条所要求的安装 说明中的一个限制。 (3)必须对可能进入进气道的单只大鸟和单只最大的中鸟对 发动机前部的撞击进行评估。必须证明,当按本条(b)或(c) 的规定的条件(如适用)撞击相关部件时,不会影响发动机,使 之达到不符合本条(b)(3)和(c)(6)要求的程度。 (4) 对于采用进气道防护装置的发动机,本条的符合性验证 应在该防护 装置起作用的情况下进行。发动机的批准文件上应注 明对这些要求的符合性验证是在防护装置起作用的情况下进行 的。 (5)按本条(b)和(c)的要求进行吸鸟试验时,可用中国 民用航空总局可接受的物体代替鸟。 (6)如果本条中各项要求的符合性未被验证,在发动机的型 号审定文件中应说明该发动机应仅限于安装在不可能发生鸟撞击 发动机,或者发动机不会吸入鸟,或者鸟不会对进入发动机的气 流产生不利限制的航空器上。 (b) 大鸟为符合大鸟吸入的要求,应遵照下列规定: (1) 大鸟吸入试验应使用表 1 规定重量的 1 只鸟。该鸟应投 向第一级旋转叶片最关键的暴露位置。对于安装在固定翼飞机上 的发动机,吸入鸟的速度应为 370 公里/小时(200 节);对于安装 在旋翼航空器上的发动机,吸入鸟的速度应为旋翼航空器正常飞 行时的最大的空速。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航空发动机适航标准》的决定 (民航总局令第 109 号) ― 4― (2)在大鸟吸入后的 15 秒内不允许移动功率杆。 (3)在本条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单只大鸟的吸鸟试验时,不得 导致发动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i)着火; (ii)危险的碎片穿透发动机机匣飞出; (iii)产生的载荷大于 33.23(a)中规定的极限载荷; (iv)失去停车能力。 (4)对本款中大鸟吸入要求的符合性验证也可以通过验证第 33.94 条(a)中在叶片包容性和转子不平衡性方面的各项要求比本 条的各项要求更为严格来证明。 表 1 大鸟的重量要求 发动机进气道喉道面积(A) 平方米(平方英寸) 鸟的重量 千克(磅) 1.35(2,092)>A 最小 1.85(4.07),除非确 认使用更小的鸟可使验证 更为严格 1.35(2,092)≤A<3.90(6,045) 2.75(6.05) 3.90(6,045) ≤A 3.65(8.03) (c) 中鸟和小鸟 为符合中鸟和小鸟吸入的要求,应遵照 下列规定: (1)应采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可接受的分析方法或部件试验 或两者的组合,来确定影响功率损失和造成损坏的关键吸鸟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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