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明传电报
发往 见报头 等级 已送 总局领导,政法司、人教司 签发人
徐超群
总局发明电〔2007〕547 号
关于下发“2007 年民航飞行标准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办,各航空运输(通用)公司,管理 干部学院,航空医学中心: 为全面贯彻全国民航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 领民航发展全局,实现安全、速度、质量、效益的协调,提高 各级飞行标准监察员和飞行标准委任代表的实际工作能力,按 照民航总局相关规定,我司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研究确定了 “2007年民航飞行标准培训工作计划”(见附表一),现发给 你们,请根据本部门的情况,有计划的统筹安排人员参加相应 培训班的学习。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地区管理局机关和监管办各类飞行标准监察员应根据职 责需要,参加本计划相应课程的培训。
承办单位:飞行标准司 联系人:梅 亮 电话:64092411 (共 6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关于下发“2007 年民航飞行标准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pdf
发往 见报头 等级 已送 总局领导,政法司、人教司 签发人
徐超群
总局发明电〔2007〕547 号
关于下发“2007 年民航飞行标准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办,各航空运输(通用)公司,管理 干部学院,航空医学中心: 为全面贯彻全国民航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 领民航发展全局,实现安全、速度、质量、效益的协调,提高 各级飞行标准监察员和飞行标准委任代表的实际工作能力,按 照民航总局相关规定,我司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研究确定了 “2007年民航飞行标准培训工作计划”(见附表一),现发给 你们,请根据本部门的情况,有计划的统筹安排人员参加相应 培训班的学习。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地区管理局机关和监管办各类飞行标准监察员应根据职 责需要,参加本计划相应课程的培训。
承办单位:飞行标准司 联系人:梅 亮 电话:64092411 (共 6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关于下发“2007 年民航飞行标准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