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340B-08 一. 标题: SAAB340 飞机发动机点火系统 二. 适用范围: SAAB SF 340A和SAAB 340B 飞机。
修正案号:39-1655
三. 参考文件: 1.飞行手册 SF 340A 临时修订 1 版 96 年 1 月 10 日; 2.飞行手册 340B 临时修订 1 版 96 年 1 月 10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 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为防止因发动机吸入冰块和/或泥浆引起自动点火系统失效,导致 发动机熄火而引起停车以及为机组提供预防措施,要求在本指令失效 后10日内: 1.对于SAAB SF340A飞机,立刻在飞行手册"正常程序"部分的第5-5 页之前插入96年1月30日颁发的飞行手册临时修订1版(SAAB SF 340A)。 2.对于SAAB 340B飞机,立刻在飞行手册"正常程序"部分的第5-4页 之前插入96年1月30日颁发的飞行手册临时修订1版(SAAB 340B)。 五. 生效日期:1996 年 6 月 17 日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655 SAAB340 飞机发动机点火系统 CAD1996-340B-08.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340B-08 一. 标题: SAAB340 飞机发动机点火系统 二. 适用范围: SAAB SF 340A和SAAB 340B 飞机。
修正案号:39-1655
三. 参考文件: 1.飞行手册 SF 340A 临时修订 1 版 96 年 1 月 10 日; 2.飞行手册 340B 临时修订 1 版 96 年 1 月 10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 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为防止因发动机吸入冰块和/或泥浆引起自动点火系统失效,导致 发动机熄火而引起停车以及为机组提供预防措施,要求在本指令失效 后10日内: 1.对于SAAB SF340A飞机,立刻在飞行手册"正常程序"部分的第5-5 页之前插入96年1月30日颁发的飞行手册临时修订1版(SAAB SF 340A)。 2.对于SAAB 340B飞机,立刻在飞行手册"正常程序"部分的第5-4页 之前插入96年1月30日颁发的飞行手册临时修订1版(SAAB 340B)。 五. 生效日期:1996 年 6 月 17 日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655 SAAB340 飞机发动机点火系统 CAD1996-340B-0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