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MTRO-02 一. 标题: 修改飞行手册并更换限流接头
修正案号:39-2001
二. 适用范围: 装有Woodward燃油控制装置的联信公司(前身为Garrett发动机部 及Garrett涡扇发动机公司)的TPE331-3,-5,-6,-10,-11,-12系列 涡桨发动机,这些发动机装于但不限于下列飞机:Ayres S2R-G5, S2R-G6,S2R-G10;Beech Model B100;Construcciones Aeronauticas,S.A.(CASA) C-212系列;Dornier 228系列;仙童SA226 和SA227系列;Jetstream3101和3201系列;Mistsubishi MU-2B系列 (MU-2系列);肖特兄弟plc SC-7系列;Twin Commander飞机公司680, 690和695系列。 三. 参考文件: 1. FAA97-15-10 修正案 39-10084; 2.联信航空服务通告 TPE331-73-0235,1995 年 7 月 28 日颁发; 3.联信航空服务通告 TPE331-73-0236,1995 年 7 月 28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油门杆无反应及缺乏对发动机功率的控制,必须完成以下 工作,除非已事先完成: 1.本指令生效后30天内,对于装有发动机进口防冰的飞机,修改现 行的经FAA批准的飞行手册(AFM)或使用手册(POH)的紧急程序或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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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2001 修改飞行手册并更换限流接头CAD1997-MTRO-02.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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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MTRO-02 一. 标题: 修改飞行手册并更换限流接头
修正案号:39-2001
二. 适用范围: 装有Woodward燃油控制装置的联信公司(前身为Garrett发动机部 及Garrett涡扇发动机公司)的TPE331-3,-5,-6,-10,-11,-12系列 涡桨发动机,这些发动机装于但不限于下列飞机:Ayres S2R-G5, S2R-G6,S2R-G10;Beech Model B100;Construcciones Aeronauticas,S.A.(CASA) C-212系列;Dornier 228系列;仙童SA226 和SA227系列;Jetstream3101和3201系列;Mistsubishi MU-2B系列 (MU-2系列);肖特兄弟plc SC-7系列;Twin Commander飞机公司680, 690和695系列。 三. 参考文件: 1. FAA97-15-10 修正案 39-10084; 2.联信航空服务通告 TPE331-73-0235,1995 年 7 月 28 日颁发; 3.联信航空服务通告 TPE331-73-0236,1995 年 7 月 28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油门杆无反应及缺乏对发动机功率的控制,必须完成以下 工作,除非已事先完成: 1.本指令生效后30天内,对于装有发动机进口防冰的飞机,修改现 行的经FAA批准的飞行手册(AFM)或使用手册(POH)的紧急程序或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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