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A340-19
修正案号:39-2043
一. 标题: 隔离起落架自由下放系统的供电线(6GF)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没有完成AIRBUS INDUSTRIE 改装号45271或SB A340-32-4072(修订3或以后任何修订版),在交付以前完成改装号 44143或SB A340-32-4072(原版至修订2)的飞机适用于本指令 三. 参考文件: 1.DGAC 颁发的 AD97-268-073(B) 2.AIRBUS INDUSTRIE SB A340-32-4100(或以后任何修订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当1M线路中的二路导线中的一路失效时,为了保证右起落架自由 下放系统的作动筒(6GF)的一路供电导线能供电,本适航指令生效后必 须完成下列工作: 不迟于18个月,按照SB A340-32-4100的要求,对右起落架(1M线路) 的自由下放作动筒的供电导线进行隔离处理; 注:完成本指令要求的SB A340-32-4100时必须先前或同时完成SB A340-32-4072[修订2或先前版(改装号44143)]。 五. 生效日期:1997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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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A340-19
修正案号:39-2043
一. 标题: 隔离起落架自由下放系统的供电线(6GF)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没有完成AIRBUS INDUSTRIE 改装号45271或SB A340-32-4072(修订3或以后任何修订版),在交付以前完成改装号 44143或SB A340-32-4072(原版至修订2)的飞机适用于本指令 三. 参考文件: 1.DGAC 颁发的 AD97-268-073(B) 2.AIRBUS INDUSTRIE SB A340-32-4100(或以后任何修订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当1M线路中的二路导线中的一路失效时,为了保证右起落架自由 下放系统的作动筒(6GF)的一路供电导线能供电,本适航指令生效后必 须完成下列工作: 不迟于18个月,按照SB A340-32-4100的要求,对右起落架(1M线路) 的自由下放作动筒的供电导线进行隔离处理; 注:完成本指令要求的SB A340-32-4100时必须先前或同时完成SB A340-32-4072[修订2或先前版(改装号44143)]。 五. 生效日期:1997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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