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A300-01R1
修正案号:39-2305
一. 标题: 检查机身 28A 和 30A 框在左、右 30 长桁上方的外蒙皮 二. 适用范围: 未完成改装8683的全部A300-60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95-244-191(B)R1 2.Airbus SB A300-53-6045 SB A300-53-6037 (及 SB 最新修改)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1996-A300-01,39-1556 为防止机身在28A和30A框处左、右30长桁上部的外蒙皮出现裂纹, 从而影响飞机结构完整性并导致客舱迅速释压,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在累计满18000飞行循环前或原指令生效后12个月之内,以后到 为准,按SB A300-53-6045描述的区域和指令进行一次检查; 2.依据检查结果,如必要就进行修理,并按SB A300-53-6045规定的 间隔时间进行重复检查,或按照SB A300-53-6037中指令执行改装8684。 注:完成了SB A300-53-6037就可取消本指令要求的重复检查。 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 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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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2305 检查机身28A 和30A 框在左、右30 长桁上方的外蒙皮CAD1996-A300-01R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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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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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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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A300-01R1
修正案号:39-2305
一. 标题: 检查机身 28A 和 30A 框在左、右 30 长桁上方的外蒙皮 二. 适用范围: 未完成改装8683的全部A300-60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95-244-191(B)R1 2.Airbus SB A300-53-6045 SB A300-53-6037 (及 SB 最新修改)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1996-A300-01,39-1556 为防止机身在28A和30A框处左、右30长桁上部的外蒙皮出现裂纹, 从而影响飞机结构完整性并导致客舱迅速释压,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在累计满18000飞行循环前或原指令生效后12个月之内,以后到 为准,按SB A300-53-6045描述的区域和指令进行一次检查; 2.依据检查结果,如必要就进行修理,并按SB A300-53-6045规定的 间隔时间进行重复检查,或按照SB A300-53-6037中指令执行改装8684。 注:完成了SB A300-53-6037就可取消本指令要求的重复检查。 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 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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