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9-B747-14 一. 标题: 检查发动机推力连杆部件
修正案号:39-2582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且列在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47-71A283 中的波音B747-400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9-11-12 修正案 39-11183 2.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71A2283 1996 年 10 月 10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因发动机推力连杆失效而可能导致发动机与飞机分离, 要求完成下述工作,事先已完成者除外: A.对于列在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47-71A2283中的第一组飞机,完 成本指令的A(1)和A(2)段所规定的工作: (1).在本指令生效后500使用小时内,根据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71A2283的要求,详细目视检查发动机各推力连杆部件(工作包 1)的安装状况是否良好。 (Ⅰ).如果未发现连杆部件松动或丢失,并且没有零件损伤的 迹象,则此后以不超过5,000使用小时或15月的时间间隔,以先到 为准,重复检查工作,直到完成本指令A(2)段所要求的工作为止。 (Ⅱ).如果发现连杆部件松动或丢失,或零件有损伤的迹象,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2582 检查发动机推力连杆部件CAD1999-B747-14.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9-B747-14 一. 标题: 检查发动机推力连杆部件
修正案号:39-2582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且列在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47-71A283 中的波音B747-400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9-11-12 修正案 39-11183 2.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71A2283 1996 年 10 月 10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因发动机推力连杆失效而可能导致发动机与飞机分离, 要求完成下述工作,事先已完成者除外: A.对于列在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47-71A2283中的第一组飞机,完 成本指令的A(1)和A(2)段所规定的工作: (1).在本指令生效后500使用小时内,根据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71A2283的要求,详细目视检查发动机各推力连杆部件(工作包 1)的安装状况是否良好。 (Ⅰ).如果未发现连杆部件松动或丢失,并且没有零件损伤的 迹象,则此后以不超过5,000使用小时或15月的时间间隔,以先到 为准,重复检查工作,直到完成本指令A(2)段所要求的工作为止。 (Ⅱ).如果发现连杆部件松动或丢失,或零件有损伤的迹象,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2582 检查发动机推力连杆部件CAD1999-B747-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