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资料室_民航资料_航空手册_飞行手册_机务手册

39-3509 检查和改装发动机排气中心体CAD2000-A340-33R1.pdf2页

显示该文档阅读器需要flash player的版本为10.0.124或更高!

文档简介
  • 上传作者:航空
  • 上传时间:2011-12-13
  • 浏览人气

文档路径主页 > 法规 > CAAC >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

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0-A340-33R1 一. 标题: 检查和改装发动机排气中心体

修正案号:39-3509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装有CFM 56-5C发动机,其排气中心体件号为P/N 340-6001-505,序号为S/N 598 001至781 001(含)(来自BF GOODRICH, 由TRI-INDUSTRIES INC.生产),没有完成AIRBUS INDUSTRIE SB A340-78-4022的所有A340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2000-450-158(B)R1 2.AIRBUS INDUSTRIE SB A340-78A4019R3(或以后批准的修订版) 3.AIRBUS INDUSTRIE SB A340-78-4022(或以后批准的修订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2000-A340-33,39-3072 本适航指令生效后,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1.在2000年5月18日(CAD2000-A340-21生效日期)后150飞行小时 内,或按照SB A340-78A4019R3完成上次检查后100飞行小时内,或在本 适航指令生效后50飞行小时内,以后到为准,按照SB A340-78A4019R3的 要求,检查和修理(如必要)每台CFM56-5C发动机上的中心体(P/N 340-6001-505);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3509 检查和改装发动机排气中心体CAD2000-A340-33R1.pdf
标签自定义标签: 检查 发动机 排气 中心体
常用链接:中国航空网 中国通航网 中国公务机网 中国直升机网 民航词典 航空词典 飞行词典 机务词典 飞行翻译 民航翻译 航空翻译 飞机翻译 蓝天翻译 通航翻译 直升机翻译 公务机翻译 机务翻译 翻译民航 翻译飞行 翻译飞机 翻译机务 翻译公务机 翻译直升机 翻译通航 Pilot Jobs 飞行学校 航空器材 Aviation Translation 飞行员英语培训网 航空人才网 航空论坛 蔚蓝飞行翻译公司 北京天航翻译公司 北京飞翔翻译公司
关于我们 | 备案:粤ICP备06006520号
© CopyRight 2006-2020 航空资料室 All Rights ReservedQQ:33066255在线客服
蓝天飞行翻译公司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