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AR72-01 一. 标题: 隔热/隔音材料(ATA25)
修正案号:39-3553
二. 适用范围: 至少完成3890号或4204号改装中的一个,但未完成5117号或5322 号改装(SB ATR72-25-1074)的ATR72-102/-202/-212/-212A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适航指令 2002-043-065(B) ,2002 年 1 月 23 日 2.SB ATR72-25-1074 及其后续修订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由于ATR飞机发生了一些因侧壁板后电器短路引起的事故,而由包 敷聚乙二醇对酞酸酯制成的隔热/隔音材料的阻燃性可能是导致这些 事故的主要原因,审定部门决定改善隔热/隔音材料的阻燃标准。 所以制定了新的要求,以更换所有飞机上的包敷聚乙二醇对酞酸 酯材料(或叫包敷MYLAR)。 尽管一些ATR飞机装有包敷聚乙二醇对酞酸酯材料,且从未发生过 事故,但本指令所要求的措施旨在改善ATR飞机上所安装的绝缘壁板的 防火安全标准。 为满足这些要求,除非事先已完成,必须在下一个“8年检”且不晚 于2009年5月31日前,按照SB ATR72-25-1074的说明用新型的材料更换 下所有包敷聚乙二醇对酞酸酯材料的绝缘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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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39-3553 隔热隔音材料(ATA25)CAD2002-AR72-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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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AR72-01 一. 标题: 隔热/隔音材料(ATA25)
修正案号:39-3553
二. 适用范围: 至少完成3890号或4204号改装中的一个,但未完成5117号或5322 号改装(SB ATR72-25-1074)的ATR72-102/-202/-212/-212A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适航指令 2002-043-065(B) ,2002 年 1 月 23 日 2.SB ATR72-25-1074 及其后续修订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由于ATR飞机发生了一些因侧壁板后电器短路引起的事故,而由包 敷聚乙二醇对酞酸酯制成的隔热/隔音材料的阻燃性可能是导致这些 事故的主要原因,审定部门决定改善隔热/隔音材料的阻燃标准。 所以制定了新的要求,以更换所有飞机上的包敷聚乙二醇对酞酸 酯材料(或叫包敷MYLAR)。 尽管一些ATR飞机装有包敷聚乙二醇对酞酸酯材料,且从未发生过 事故,但本指令所要求的措施旨在改善ATR飞机上所安装的绝缘壁板的 防火安全标准。 为满足这些要求,除非事先已完成,必须在下一个“8年检”且不晚 于2009年5月31日前,按照SB ATR72-25-1074的说明用新型的材料更换 下所有包敷聚乙二醇对酞酸酯材料的绝缘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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