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B737-06 一. 标题: 修订飞机飞行手册
修正案号:39-3611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波音B737-600/-700/-700C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2002-08-52 修正案 39-1272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确保飞行机组知道指示空速(KIAS)超过300海里/小时时减速板 伸出带来的潜在危险,要求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A.接到本指令后24小时内,修订飞机飞行手册(AFM)的限制部分, 使其包括以下内容: “速度超过300海里/小时时不得操作减速板伸出。 警告:速度超过300海里/小时时使用减速板可能导致严重振动, 进而造成水平安定面的严重损伤。” 可通过将本指令复印件插入到AFM的限制部分以满足本指令的要 求。 B.按适航部门批准的方法改装或改进升降舵调整片组件构成本指 令A段要求修订AFM的最终措施。完成上述改装或改进后,可将修订内 容自AFM中撤出。 C.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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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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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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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B737-06 一. 标题: 修订飞机飞行手册
修正案号:39-3611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波音B737-600/-700/-700C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2002-08-52 修正案 39-1272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确保飞行机组知道指示空速(KIAS)超过300海里/小时时减速板 伸出带来的潜在危险,要求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A.接到本指令后24小时内,修订飞机飞行手册(AFM)的限制部分, 使其包括以下内容: “速度超过300海里/小时时不得操作减速板伸出。 警告:速度超过300海里/小时时使用减速板可能导致严重振动, 进而造成水平安定面的严重损伤。” 可通过将本指令复印件插入到AFM的限制部分以满足本指令的要 求。 B.按适航部门批准的方法改装或改进升降舵调整片组件构成本指 令A段要求修订AFM的最终措施。完成上述改装或改进后,可将修订内 容自AFM中撤出。 C.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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