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B767-07
修正案号:39-3634
一. 标题: 检查和改装大翼内侧前缘缝翼的三脚架组件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生产线号为160至541(含)的波音767系 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2002-08-15 修正案:39-12723 2.波音服务通告 SB767-57A0058 1998 年 06 月 11 日 3.波音服务通告 SB767-57A0058,R1 1999 年 05 月 27 日 4.波音服务通告 SB 767-57-0037 1993 年 01 月 14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由于预载荷状态损坏三脚架组件,导致失去内侧前缘缝翼 的控制或缝翼与机身分离,进而降低飞机的可操纵性,要求完成下述 工作,事先已完成者除外: 检查 A.对于所有的飞机:在累计5000总飞行循环或本指令生效后的24 个月前,以后到为准,按照波音服务通告 SB767-57A0058,R1,图2, 对每个大翼内侧前缘缝翼的三脚架组件进行一次一般目视检查,检查 其是否有预载荷状态。 注1:本指令中"一般目视检查"定义为:对内部、外部区域,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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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3634 检查和改装大翼内侧前缘缝翼的三脚架组件CAD2002-B76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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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B767-07
修正案号:39-3634
一. 标题: 检查和改装大翼内侧前缘缝翼的三脚架组件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生产线号为160至541(含)的波音767系 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2002-08-15 修正案:39-12723 2.波音服务通告 SB767-57A0058 1998 年 06 月 11 日 3.波音服务通告 SB767-57A0058,R1 1999 年 05 月 27 日 4.波音服务通告 SB 767-57-0037 1993 年 01 月 14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由于预载荷状态损坏三脚架组件,导致失去内侧前缘缝翼 的控制或缝翼与机身分离,进而降低飞机的可操纵性,要求完成下述 工作,事先已完成者除外: 检查 A.对于所有的飞机:在累计5000总飞行循环或本指令生效后的24 个月前,以后到为准,按照波音服务通告 SB767-57A0058,R1,图2, 对每个大翼内侧前缘缝翼的三脚架组件进行一次一般目视检查,检查 其是否有预载荷状态。 注1:本指令中"一般目视检查"定义为:对内部、外部区域,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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