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MULT-30
修正案号:39-3696
一. 标题: 检查、更换 Honeywell 公司生产的惯性基准组件 二. 适用范围: 本适航指令适用于安装了下述惯性基准组件的、按任何类别审定 的所有飞机:由Honeywell公司生产的P/N:HG1075AB05,执行了改装3 的,序号最后四位数从0644到0723(不包含0652和0659)的任意序号 的惯性基准组件。 本适航指令不适用于执行了改装7的这些组件; 由 或 Honeywell公司生产的P/N:HG1075GB05,执行了改装2的,序号最后四 位数为0652或0659的任意序号的惯性基准组件。本适航指令不适用于 执行了改装6的这些组件。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2002-13-07,39-12795 Honeywell 紧急服务通告 HG1075AB-34-A0013,2001 年 5 月 21 日颁布;或 Honeywell 紧急服务通告 HG1075GB-34-A0005,2001 年 5 月 21 日颁布;根据适用情况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惯性基准组件在失去主电源的情况下,无法正常转换到 备用电瓶电源,从而产生姿态、航向和方位信息的丢失,导致飞行员 所作出的决定使飞机处于不安全的飞行状态。本适航指令要求完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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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3696 检查、更换Honeywell 公司生产的惯性基准组件CAD2002-MULT-30.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MULT-30
修正案号:39-3696
一. 标题: 检查、更换 Honeywell 公司生产的惯性基准组件 二. 适用范围: 本适航指令适用于安装了下述惯性基准组件的、按任何类别审定 的所有飞机:由Honeywell公司生产的P/N:HG1075AB05,执行了改装3 的,序号最后四位数从0644到0723(不包含0652和0659)的任意序号 的惯性基准组件。 本适航指令不适用于执行了改装7的这些组件; 由 或 Honeywell公司生产的P/N:HG1075GB05,执行了改装2的,序号最后四 位数为0652或0659的任意序号的惯性基准组件。本适航指令不适用于 执行了改装6的这些组件。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2002-13-07,39-12795 Honeywell 紧急服务通告 HG1075AB-34-A0013,2001 年 5 月 21 日颁布;或 Honeywell 紧急服务通告 HG1075GB-34-A0005,2001 年 5 月 21 日颁布;根据适用情况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惯性基准组件在失去主电源的情况下,无法正常转换到 备用电瓶电源,从而产生姿态、航向和方位信息的丢失,导致飞行员 所作出的决定使飞机处于不安全的飞行状态。本适航指令要求完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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