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A340-13
修正案号:39-3772
一. 标题: 外侧襟翼 4 号滑轨的传感器撑杆检查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空客A340-211,-212,-213,-311,-312,-313的型 号和系列号的飞机,但不包含生产线上已做过48579号改装的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2002-435(B) 2.AIRBUS SB A340-27-4097 (或以后批准的修改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到目前为止,已收到多起襟翼滑轨4号传感器撑杆腐蚀的报告,故 颁发该指令,并要求在本指令生效后完成下列工作,除非已经完成: 1.在飞机投入运行累计18个月前或本指令生效后2800飞行小时 内,以后到为准,检查传感器撑杆以判明是否有腐蚀和变形损坏,如 需要,根据AIRBUS SB A340-27-4097中的流程图1-1(FLOW-CHAT FIGURE 1 SHEET 1)采取纠正措施。 2.以不超过18个月的间隔重复上述检查。 五. 生效日期:2002 年 9 月 18 日 六. 颁发日期:2002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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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3772 外侧襟翼4 号滑轨的传感器撑杆检查CAD2002-A340-13.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A340-13
修正案号:39-3772
一. 标题: 外侧襟翼 4 号滑轨的传感器撑杆检查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空客A340-211,-212,-213,-311,-312,-313的型 号和系列号的飞机,但不包含生产线上已做过48579号改装的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2002-435(B) 2.AIRBUS SB A340-27-4097 (或以后批准的修改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到目前为止,已收到多起襟翼滑轨4号传感器撑杆腐蚀的报告,故 颁发该指令,并要求在本指令生效后完成下列工作,除非已经完成: 1.在飞机投入运行累计18个月前或本指令生效后2800飞行小时 内,以后到为准,检查传感器撑杆以判明是否有腐蚀和变形损坏,如 需要,根据AIRBUS SB A340-27-4097中的流程图1-1(FLOW-CHAT FIGURE 1 SHEET 1)采取纠正措施。 2.以不超过18个月的间隔重复上述检查。 五. 生效日期:2002 年 9 月 18 日 六. 颁发日期:2002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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