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3-A340-03 一. 标题: MPD 9-1 节监控部件的寿命限制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空客A340所有型号和系列号的飞机
修正案号:39-3954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2003-021(B) 2.DGAC AD2002-641(B) 3.A340 MPD 9-1 节,R2 版,2002 年 11 月 4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2002-A340-04,39-3507 2002年11月4日批准的R2版的A340 MPD 9-1节中增加了一些新的寿 命件和对一些已列出的部件的寿命进行更改,因此在本指令生效后, 必须严格执行上述R2版的A340 MPD 9-1-2和9-1-3节规定的部件寿命。 对于A340-500/600型飞机,必须按DGAC AD2002-641(B)的规定, 对R2版的A340 MPD9-1-3中列出的中央起落架(CLG)部件(收放作动 器部件除外),在飞机投入运行3100飞行小时或465起落以前(以先到 为准)进行更换。 注1:A340 MPD 第9节是CCAR要求的适航性限制的列表。 注2:对于MPD 9-1节提到的部件,需跟踪这些部件自使用以来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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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3954 MPD 9-1 节监控部件的寿命限制CAD2003-A340-03.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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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3-A340-03 一. 标题: MPD 9-1 节监控部件的寿命限制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空客A340所有型号和系列号的飞机
修正案号:39-3954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2003-021(B) 2.DGAC AD2002-641(B) 3.A340 MPD 9-1 节,R2 版,2002 年 11 月 4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2002-A340-04,39-3507 2002年11月4日批准的R2版的A340 MPD 9-1节中增加了一些新的寿 命件和对一些已列出的部件的寿命进行更改,因此在本指令生效后, 必须严格执行上述R2版的A340 MPD 9-1-2和9-1-3节规定的部件寿命。 对于A340-500/600型飞机,必须按DGAC AD2002-641(B)的规定, 对R2版的A340 MPD9-1-3中列出的中央起落架(CLG)部件(收放作动 器部件除外),在飞机投入运行3100飞行小时或465起落以前(以先到 为准)进行更换。 注1:A340 MPD 第9节是CCAR要求的适航性限制的列表。 注2:对于MPD 9-1节提到的部件,需跟踪这些部件自使用以来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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