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3-H800-02
修正案号:39-3965
一. 标题: 检查主起落架作动器作动筒头的接耳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列在雷神服务通告32-3391中的 DH.125, HS.125和BH.125系列飞机; BAe.125系列中800A, 800A(C-29A), 800A(U-125),800B,1000A和1000B型飞机;和Hawker800,800(包括 衍生型号U-125),1000和800XP型飞机。 注1:本适航指令适用于上述所有型号的飞机,不管本适航指令要 求所涉及的区域是否经过改装、更换或修理。对那些经过改装、更换 或修理的飞机,如果所做的改装、更换或修理影响本适航指令要求的 实施,飞机所有人/营运人必须按照本适航指令E段要求获得等效的符 合性方法。其要求中应包含所做的改装、更换或修理对本适航指令所 针对的不安全状态的影响的评估;而且,如果该不安全状态没有被消 除,其要求中应包含针对这种不安全状态的具体的建议措施。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2003-04-20 修正案 39-13069 2.CAD2001-H800-04 修正案 39-3383 3.雷神公司服务通告 32-3391 2000 年 8 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2001-H800-04,39-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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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3965 检查主起落架作动器作动筒头的接耳CAD2003-H80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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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3-H800-02
修正案号:39-3965
一. 标题: 检查主起落架作动器作动筒头的接耳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列在雷神服务通告32-3391中的 DH.125, HS.125和BH.125系列飞机; BAe.125系列中800A, 800A(C-29A), 800A(U-125),800B,1000A和1000B型飞机;和Hawker800,800(包括 衍生型号U-125),1000和800XP型飞机。 注1:本适航指令适用于上述所有型号的飞机,不管本适航指令要 求所涉及的区域是否经过改装、更换或修理。对那些经过改装、更换 或修理的飞机,如果所做的改装、更换或修理影响本适航指令要求的 实施,飞机所有人/营运人必须按照本适航指令E段要求获得等效的符 合性方法。其要求中应包含所做的改装、更换或修理对本适航指令所 针对的不安全状态的影响的评估;而且,如果该不安全状态没有被消 除,其要求中应包含针对这种不安全状态的具体的建议措施。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2003-04-20 修正案 39-13069 2.CAD2001-H800-04 修正案 39-3383 3.雷神公司服务通告 32-3391 2000 年 8 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2001-H800-04,39-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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