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3-AR72-01
修正案号:39-3984
一. 标题: 飞行控制器—备用俯仰配平电门(ATA92) 二. 适用范围: 未完成ATR 5450号改装(服务通告SB ATR72-92-1010及 ATR42-92-0010)的下列飞机: -ATR72-101/-201/-102/-202/-211/-212/-212A型飞机; -ATR42-200/-300/-320/-400/-500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 DGAC 适航指令 AD2003-106(B); 2. 服务通告 SB ATR72-92-1010 及其修订版; 3. 服务通告 SB ATR42-92-0010 及其修订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最近发现在一些服役的飞机上,安装在中央操纵台上的备用俯仰 配平电门的防护盖(18CG)会损坏或丢失。在某些情况下,受损的防 护盖虽处于防护位,却无法起到防护作用,可能引起备用俯仰配平电 门意外接通。如果这种现象不予以纠正,则会导致俯仰配平失控,从 而会降低飞机的操纵性。 为了防止配平机构(横滚、偏航和备用俯仰配平)受损,防止意 外接通任一配平机构,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且不晚于2003年8月31日, 除非已完成,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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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3984 飞行控制器—备用俯仰配平电门(ATA92)CAD2003-AR72-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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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3-AR72-01
修正案号:39-3984
一. 标题: 飞行控制器—备用俯仰配平电门(ATA92) 二. 适用范围: 未完成ATR 5450号改装(服务通告SB ATR72-92-1010及 ATR42-92-0010)的下列飞机: -ATR72-101/-201/-102/-202/-211/-212/-212A型飞机; -ATR42-200/-300/-320/-400/-500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 DGAC 适航指令 AD2003-106(B); 2. 服务通告 SB ATR72-92-1010 及其修订版; 3. 服务通告 SB ATR42-92-0010 及其修订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最近发现在一些服役的飞机上,安装在中央操纵台上的备用俯仰 配平电门的防护盖(18CG)会损坏或丢失。在某些情况下,受损的防 护盖虽处于防护位,却无法起到防护作用,可能引起备用俯仰配平电 门意外接通。如果这种现象不予以纠正,则会导致俯仰配平失控,从 而会降低飞机的操纵性。 为了防止配平机构(横滚、偏航和备用俯仰配平)受损,防止意 外接通任一配平机构,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且不晚于2003年8月31日, 除非已完成,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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