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3-MD90-02 一. 标题: 改装头等舱电源底座电缆组件
修正案号:39-4028
二. 适用范围: 列在波音公司紧急服务通告MD90-25A056R1上的MD-90-3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2003-08-02 Amendment39-13113 2)ASB MD90-25A056R1 (2002 年 4 月 30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位于头等舱的电源底座电缆组件损伤和磨损,它会导致 产生电火花, 并随之在客舱中发生火情和/或冒烟, 除非事先已经完成, 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一次性检查/随后的改装 本指令生效后6个月内:按照波音紧急服务通告MD90-25A056R1, 对位于机体站位Y=273.500和Y=465.000间的头等舱电源底座电缆组件 的损伤和磨损进行一次性一般的目视检查。 在下次飞行前, 执行下列1, 2,或3节规定的适用的改装。 注:本指令中“一般目视检查”定义为对内部或外部区域、安装或 装配情况的目视查验,以查明是否有明显的损伤、失效或异常。除非 特别规定,该级别的检查应在可触及范围内进行,可能有必要使用镜 子以加强对检查区域所有暴露表面的目视接近,该级别的检查需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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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4028 改装头等舱电源底座电缆组件CAD2003-MD90-02.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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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3-MD90-02 一. 标题: 改装头等舱电源底座电缆组件
修正案号:39-4028
二. 适用范围: 列在波音公司紧急服务通告MD90-25A056R1上的MD-90-3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2003-08-02 Amendment39-13113 2)ASB MD90-25A056R1 (2002 年 4 月 30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位于头等舱的电源底座电缆组件损伤和磨损,它会导致 产生电火花, 并随之在客舱中发生火情和/或冒烟, 除非事先已经完成, 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一次性检查/随后的改装 本指令生效后6个月内:按照波音紧急服务通告MD90-25A056R1, 对位于机体站位Y=273.500和Y=465.000间的头等舱电源底座电缆组件 的损伤和磨损进行一次性一般的目视检查。 在下次飞行前, 执行下列1, 2,或3节规定的适用的改装。 注:本指令中“一般目视检查”定义为对内部或外部区域、安装或 装配情况的目视查验,以查明是否有明显的损伤、失效或异常。除非 特别规定,该级别的检查应在可触及范围内进行,可能有必要使用镜 子以加强对检查区域所有暴露表面的目视接近,该级别的检查需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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