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3-M600-02 一. 标题: 更改主旋翼驱动轴组件寿命时限
修正案号:39-4205
二. 适用范围: 安装有件号为P/N 600N5510-1主旋翼驱动轴组件(驱动轴)的MD 600N型直升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2003-16-11,修正案 39-13264,2003 年 9 月 30 日生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驱动轴失效,导致无法驱动主旋翼桨毂,继而使直升机失 去控制,从本指令生效100个使用小时内,完成以下工作,除非已事先 完成: 1、修改件号为P/N 600N5510-1主旋翼驱动轴的部件使用记录,将 使用寿命从16000使用小时改为14000使用小时。若驱动轴的使用时间 已经等于或大于14000小时,在下次飞行前用一个适航的驱动轴更换目 前使用的驱动轴。 2、修改维护手册的限制部分,将件号为P/N 600N5510-1主旋翼驱 动轴的使用寿命修改为14000使用小时。 完成本适航指令可采用等效符合性方法和调整完成时间,但必须 得到适航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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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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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航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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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3-M600-02 一. 标题: 更改主旋翼驱动轴组件寿命时限
修正案号:39-4205
二. 适用范围: 安装有件号为P/N 600N5510-1主旋翼驱动轴组件(驱动轴)的MD 600N型直升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2003-16-11,修正案 39-13264,2003 年 9 月 30 日生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驱动轴失效,导致无法驱动主旋翼桨毂,继而使直升机失 去控制,从本指令生效100个使用小时内,完成以下工作,除非已事先 完成: 1、修改件号为P/N 600N5510-1主旋翼驱动轴的部件使用记录,将 使用寿命从16000使用小时改为14000使用小时。若驱动轴的使用时间 已经等于或大于14000小时,在下次飞行前用一个适航的驱动轴更换目 前使用的驱动轴。 2、修改维护手册的限制部分,将件号为P/N 600N5510-1主旋翼驱 动轴的使用寿命修改为14000使用小时。 完成本适航指令可采用等效符合性方法和调整完成时间,但必须 得到适航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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