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4-A340-21R2
修正案号:39-4678
一. 标题: 旅客氧气容器隔膜 二. 适用范围: 1. 空客A340-200及A340-300系列经审定的所有型别、 所有序列号, 且在制造中执行了40257改装(安装旅客氧气系统(Passenger Gaseous Oxygen System))且制造中没有执行空客53578改装的飞机。 2. 空客A340-500及A340-600系列所有序列号,且在制造中执行了 48635改装或48728改装(安装旅客氧气系统)且制造中没有执行空客 53579改装的飞机。 在DGAC F-2004-151生效(2004年9月11日)以后交付的飞机不在本 指令要求范围内。 注意:营运人有责任保证飞机自新起(since new)更换后的任何 旅客氧气容器(Passenger Gaseous Oxygen container)组件或歧管 (manifold)组件,仍然满足本指令的要求。 注1:指令的R2版不要求任何额外的工作。 三. 参考文件: 1. DGAC F-2004-151R2; 2. AIRBUS AOT A340-35A4015Rev 01 (A340-200/-300)(2004 年 8 月 26 日) ; 3. AIRBUS AOT A340-35A5002Rev01 (A340-500/-600)(2004 年 8 月 26 日) ; 4. A340 MMEL TR N° 01-21/01Z,ISSUE 01 (A340-2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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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4-A340-21R2
修正案号:39-4678
一. 标题: 旅客氧气容器隔膜 二. 适用范围: 1. 空客A340-200及A340-300系列经审定的所有型别、 所有序列号, 且在制造中执行了40257改装(安装旅客氧气系统(Passenger Gaseous Oxygen System))且制造中没有执行空客53578改装的飞机。 2. 空客A340-500及A340-600系列所有序列号,且在制造中执行了 48635改装或48728改装(安装旅客氧气系统)且制造中没有执行空客 53579改装的飞机。 在DGAC F-2004-151生效(2004年9月11日)以后交付的飞机不在本 指令要求范围内。 注意:营运人有责任保证飞机自新起(since new)更换后的任何 旅客氧气容器(Passenger Gaseous Oxygen container)组件或歧管 (manifold)组件,仍然满足本指令的要求。 注1:指令的R2版不要求任何额外的工作。 三. 参考文件: 1. DGAC F-2004-151R2; 2. AIRBUS AOT A340-35A4015Rev 01 (A340-200/-300)(2004 年 8 月 26 日) ; 3. AIRBUS AOT A340-35A5002Rev01 (A340-500/-600)(2004 年 8 月 26 日) ; 4. A340 MMEL TR N° 01-21/01Z,ISSUE 01 (A340-2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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