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1-B757-13 一. 标题: 检查前缘缝翼后缘楔形体 二. 适用范围: 生产线号为140至335的波音757型飞机。
修正案号:39-0671
三. 参考文件: (1)FAA 紧急适航指令 T91-22-51。 (2)波音公司 1991 年 10 月 16 日发的紧急服务通告 757-57A0045。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前缘缝翼后缘楔形体脱离飞机,须完成下列工作: 1、按照1991年10月16日波音公司颁发的紧急服务通告 757-57A0045,对1至4和7-10前缘缝翼的后缘楔形体进行近距离详细目 视检查,确定有无分层及物理损伤,检查的时限规定如下: (1)对于本指令生效时累计5000或以上飞行小时的飞机,本指令 生效后10天内,其后,以300飞行小时间隔重复检查。 (2)对于本指令生效时累计飞行小时少于5000小时的飞机,本指 令生效后300飞行小时,其后,以300飞行小时间隔进行重复检查。 2、在本指令生效后300飞行小时内,按照波音服务通告 757-57A0045,实施COINTAP的检查,确定有无分层和物理损伤,其后, 以不超过1500飞行小时的周期,重复此种检查。 3、在上述检查中,如果发现有分层和/或物理损伤,再次飞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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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0671 检查前缘缝翼后缘楔形体 CAD1991-B757-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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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1-B757-13 一. 标题: 检查前缘缝翼后缘楔形体 二. 适用范围: 生产线号为140至335的波音757型飞机。
修正案号:39-0671
三. 参考文件: (1)FAA 紧急适航指令 T91-22-51。 (2)波音公司 1991 年 10 月 16 日发的紧急服务通告 757-57A0045。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前缘缝翼后缘楔形体脱离飞机,须完成下列工作: 1、按照1991年10月16日波音公司颁发的紧急服务通告 757-57A0045,对1至4和7-10前缘缝翼的后缘楔形体进行近距离详细目 视检查,确定有无分层及物理损伤,检查的时限规定如下: (1)对于本指令生效时累计5000或以上飞行小时的飞机,本指令 生效后10天内,其后,以300飞行小时间隔重复检查。 (2)对于本指令生效时累计飞行小时少于5000小时的飞机,本指 令生效后300飞行小时,其后,以300飞行小时间隔进行重复检查。 2、在本指令生效后300飞行小时内,按照波音服务通告 757-57A0045,实施COINTAP的检查,确定有无分层和物理损伤,其后, 以不超过1500飞行小时的周期,重复此种检查。 3、在上述检查中,如果发现有分层和/或物理损伤,再次飞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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