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MD80-02 一. 标题: 安装尾锥脱落警告装置 二. 适用范围: 所有MD-80系列飞机
修正案号:39-0719
三. 参考文件: FAA 适航指令 91-22-03,修正案 39-8063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避免在飞机着陆过程中出现意外的尾锥脱落,应完成下述 工作(除非已事先完成): 1、适航指令CAD87-040-MD82.0008.53“安装尾锥脱落警告装 置”1987年8月8日生效后24个月内,要求所有MD-80系列飞机安装尾 锥脱落目视警告装置。 2、本适航指令生效后24个月内,对列于麦道服务通告53-199, 修改3,(1991年7月15日颁发)中的MD-80系列飞机,应按该服务通告 中的施工说明第2段改装“尾锥不安全”指示系统。若已按该服务通告 的原版(1987年11月25日颁发),修改1(1988年3月22日颁发)或修改 2(1989年3月17日颁发)的要求完成改装工作,则符合本段的要求。 3、本适航指令生效后24个月内,改装尾锥释放作动机构护罩, 在槽缝上安装一个盖板,使该作动机构不暴露在客舱内。 4、如按本指令第四.2条完成改装工作,第四.1条所要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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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0719 安装尾锥脱落警告装置 CAD1992-MD8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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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MD80-02 一. 标题: 安装尾锥脱落警告装置 二. 适用范围: 所有MD-80系列飞机
修正案号:39-0719
三. 参考文件: FAA 适航指令 91-22-03,修正案 39-8063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避免在飞机着陆过程中出现意外的尾锥脱落,应完成下述 工作(除非已事先完成): 1、适航指令CAD87-040-MD82.0008.53“安装尾锥脱落警告装 置”1987年8月8日生效后24个月内,要求所有MD-80系列飞机安装尾 锥脱落目视警告装置。 2、本适航指令生效后24个月内,对列于麦道服务通告53-199, 修改3,(1991年7月15日颁发)中的MD-80系列飞机,应按该服务通告 中的施工说明第2段改装“尾锥不安全”指示系统。若已按该服务通告 的原版(1987年11月25日颁发),修改1(1988年3月22日颁发)或修改 2(1989年3月17日颁发)的要求完成改装工作,则符合本段的要求。 3、本适航指令生效后24个月内,改装尾锥释放作动机构护罩, 在槽缝上安装一个盖板,使该作动机构不暴露在客舱内。 4、如按本指令第四.2条完成改装工作,第四.1条所要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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