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Y007-09 一. 标题: 检查运七型飞机的导线
修正案号:39-0721
二. 适用范围: 西安飞机工业公司服务通告91-Y7-24-21中所列的运七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西安飞机工业公司颁发的服务通告 91-Y7-24-21(1991 年 12 月 30 日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由于导线敷设不当,造成导线磨损、短路、损坏设备, 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90天内,须按照西安飞机工业公司颁发的服务通 告91-Y7-24-21的内容和要求,对电缆导线进行一次性检查。 五. 生效日期:1992 年 2 月 1 日 六. 颁发日期:1992 年 1 月 25 日 七. 联系人: 刘加祯 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司 4012233-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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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Y007-09 一. 标题: 检查运七型飞机的导线
修正案号:39-0721
二. 适用范围: 西安飞机工业公司服务通告91-Y7-24-21中所列的运七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西安飞机工业公司颁发的服务通告 91-Y7-24-21(1991 年 12 月 30 日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由于导线敷设不当,造成导线磨损、短路、损坏设备, 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90天内,须按照西安飞机工业公司颁发的服务通 告91-Y7-24-21的内容和要求,对电缆导线进行一次性检查。 五. 生效日期:1992 年 2 月 1 日 六. 颁发日期:1992 年 1 月 25 日 七. 联系人: 刘加祯 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司 4012233-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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