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B747-13
修正案号:39-0877
一. 标题: 检查并改装撤离滑梯舱的舱门锁闩机构 二. 适用范围: 装有双件式离翼撤离滑梯装置的波音747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2-16-17 修正案 39-8327 2.波音电传 M-7240-92-2528 1992 年 11 月 6 日 3.波音服务通告 747-25-2951 4.OEA 服务通告 2174200-25-013 5.波音服务通告 747-25A2952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撤离滑梯不能展开而影响撤离,要求对装有双件式离翼撤 离滑梯的波音747系列飞机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1.在本指令生效后的18个月内按1991年7月29日OEA服务通告 2174200-25-013检查撤离系统开门/缓冲动作器。此后以不超过20个 月的时间间隔进行重复性检查。 2.在本指令生效后的18个月内按1991年8月15日波音服务通告 747-25-2951检查并改装撤离滑梯舱门机构锁闩。 3.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 但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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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B747-13
修正案号:39-0877
一. 标题: 检查并改装撤离滑梯舱的舱门锁闩机构 二. 适用范围: 装有双件式离翼撤离滑梯装置的波音747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2-16-17 修正案 39-8327 2.波音电传 M-7240-92-2528 1992 年 11 月 6 日 3.波音服务通告 747-25-2951 4.OEA 服务通告 2174200-25-013 5.波音服务通告 747-25A2952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撤离滑梯不能展开而影响撤离,要求对装有双件式离翼撤 离滑梯的波音747系列飞机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1.在本指令生效后的18个月内按1991年7月29日OEA服务通告 2174200-25-013检查撤离系统开门/缓冲动作器。此后以不超过20个 月的时间间隔进行重复性检查。 2.在本指令生效后的18个月内按1991年8月15日波音服务通告 747-25-2951检查并改装撤离滑梯舱门机构锁闩。 3.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 但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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