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F100-01
修正案号:39-1110
一. 标题: 在结冰条件下起飞程序和使用限制 二. 适用范围: 所有F100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荷兰适航当局颁发的适航指令 93-167(A) 2)FOKKER 服务通告 F100-51-004 (1992.10.21 颁发的修订 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使用经验表明:飞行员有时不顾飞机外表应无冰、霜、雪而试图 起飞外表恶化的飞机。本适航指令要求在飞行手册中增加一条限制, 以明确表明当飞机重要表面恶化时应限制起飞。为了严密预防措施, 本适航还要求在飞行手册的正常程序中增加有关失速裕度的飞行操作 程序的内容。增加的操作程序规定了在跑道长度和障碍物净空裕度足 够时在结冰条件下的起飞程序。执行该程序时,要求飞机表面无冰、 霜、雪的强制性限制仍应满足。 注1:为了帮助用户对外表恶化情况进行目视检查,FOKKER公司颁 发了服务通告F100-51-004(1992.10.21颁发),建议在机翼上表面涂一 条黑色条纹(black stripe)。荷兰适航当局已批准这个服务通告但不 要求强制执行,因为这种辅助方法的有效性取决于用户在起飞前进行 外表恶化检查的程序。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10天内(除非事先已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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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110 在结冰条件下起飞程序和使用限制 CAD1994-F100-01.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F100-01
修正案号:39-1110
一. 标题: 在结冰条件下起飞程序和使用限制 二. 适用范围: 所有F100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荷兰适航当局颁发的适航指令 93-167(A) 2)FOKKER 服务通告 F100-51-004 (1992.10.21 颁发的修订 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使用经验表明:飞行员有时不顾飞机外表应无冰、霜、雪而试图 起飞外表恶化的飞机。本适航指令要求在飞行手册中增加一条限制, 以明确表明当飞机重要表面恶化时应限制起飞。为了严密预防措施, 本适航还要求在飞行手册的正常程序中增加有关失速裕度的飞行操作 程序的内容。增加的操作程序规定了在跑道长度和障碍物净空裕度足 够时在结冰条件下的起飞程序。执行该程序时,要求飞机表面无冰、 霜、雪的强制性限制仍应满足。 注1:为了帮助用户对外表恶化情况进行目视检查,FOKKER公司颁 发了服务通告F100-51-004(1992.10.21颁发),建议在机翼上表面涂一 条黑色条纹(black stripe)。荷兰适航当局已批准这个服务通告但不 要求强制执行,因为这种辅助方法的有效性取决于用户在起飞前进行 外表恶化检查的程序。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10天内(除非事先已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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