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DHC6-03 一. 标题: 检查飞机水平安定面中央铰链支座 二. 适用范围: 所有双水獭(DHC6)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AD94-14-22,39-8971
修正案号:39-1260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由于水平安定面中央铰链支座破裂而引起升降舵操纵支 架从飞机上脱开,从而降低飞机的操纵性能,必须完成下述工作: (a)按德.哈维兰(de Havilland)服务通告6/512(1991.10.25 颁发)施工说明部分的要求,对水平安定面中央铰链支座,除了用规 定的着色渗透检查外,还要借助强光和10倍放大镜对其进行目视检查, 如检查发现支座有裂纹,在下一次飞行前,按服务通告的要求,更换 中央铰链支座。 (b) 在本指令生效后的下一个250飞行小时, 并且以后不超过1200 飞行小时间隔内,对铰链支座重复本指令(a)段的检查。 (c)更换新的铰链支座后,仍须执行本适航指令规定的对铰链支 座的重复检查要求。 五. 生效日期:199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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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DHC6-03 一. 标题: 检查飞机水平安定面中央铰链支座 二. 适用范围: 所有双水獭(DHC6)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AD94-14-22,39-8971
修正案号:39-1260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由于水平安定面中央铰链支座破裂而引起升降舵操纵支 架从飞机上脱开,从而降低飞机的操纵性能,必须完成下述工作: (a)按德.哈维兰(de Havilland)服务通告6/512(1991.10.25 颁发)施工说明部分的要求,对水平安定面中央铰链支座,除了用规 定的着色渗透检查外,还要借助强光和10倍放大镜对其进行目视检查, 如检查发现支座有裂纹,在下一次飞行前,按服务通告的要求,更换 中央铰链支座。 (b) 在本指令生效后的下一个250飞行小时, 并且以后不超过1200 飞行小时间隔内,对铰链支座重复本指令(a)段的检查。 (c)更换新的铰链支座后,仍须执行本适航指令规定的对铰链支 座的重复检查要求。 五. 生效日期:199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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