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B206-01 一. 标题: 检查斜盘支承组件
修正案号:39-1311
二. 适用范围: 装有斜盘支承组件206-01-452-001/-005/-109的贝尔206直升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94-19-02 39-9023 2.贝尔直升机公司紧急服务通告 206-93-74 修正 B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斜盘支承组件故障而导致直升机失控,除非以前已执行,必 须按下列要求实施: 1.对于使用时间在1500小时(含)以上的斜盘支承组件,需按照贝 尔直升机公司紧急服务通告206-93-74修正B所述的要求,在下一个25 飞行小时内以及以后每次间隔不超过50飞行小时,用10(含)以上的放 大镜目视检查整个倒角斜盘支承组件有无裂纹。 2.对于不超过1500小时使用时间或以前已达到1525小时使用时间 的斜盘支承组件,应从上次检查到目前不超过50小时的间隔内,根据 1994年4月4日适合ASB的实施细则用10(含)以上的放大镜目视检查整 个倒角周围斜盘支承组件有无裂纹。 3.如果检查中怀疑有裂纹,在下一次飞行前按适合ASB的实施细则, 进行进一步的探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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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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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
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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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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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B206-01 一. 标题: 检查斜盘支承组件
修正案号:39-1311
二. 适用范围: 装有斜盘支承组件206-01-452-001/-005/-109的贝尔206直升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94-19-02 39-9023 2.贝尔直升机公司紧急服务通告 206-93-74 修正 B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斜盘支承组件故障而导致直升机失控,除非以前已执行,必 须按下列要求实施: 1.对于使用时间在1500小时(含)以上的斜盘支承组件,需按照贝 尔直升机公司紧急服务通告206-93-74修正B所述的要求,在下一个25 飞行小时内以及以后每次间隔不超过50飞行小时,用10(含)以上的放 大镜目视检查整个倒角斜盘支承组件有无裂纹。 2.对于不超过1500小时使用时间或以前已达到1525小时使用时间 的斜盘支承组件,应从上次检查到目前不超过50小时的间隔内,根据 1994年4月4日适合ASB的实施细则用10(含)以上的放大镜目视检查整 个倒角周围斜盘支承组件有无裂纹。 3.如果检查中怀疑有裂纹,在下一次飞行前按适合ASB的实施细则, 进行进一步的探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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