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4-GS04-04 一. 标题: 安装新的指示灯和音响装置
修正案号:39-4430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序号为1000到1359(含)的G-IV系列 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2004-08-08 修正案:39-13577 2.湾流 GIV 客户通告 102B 2004 年 1 月 26 日 3.湾流 GIV 飞机服务更改 327B 2000 年 1 月 26 日 4.湾流 GIV 飞机服务更改 327B Am2 2004 年 1 月 26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确保飞行机组能够意识到电气系统发生失效和主飞机电瓶正在 给直流重要汇流条供电,要求完成下述工作,事先已完成者除外: 改装 A.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12个月内,对于装备有SPZ8400的飞机, 根据适用性,执行本适航指令A(1),A(2)或A(3)段规定的工作。 (1)如果飞机装有的产品等同于湾流IV飞机服务更改327,根据 湾流GIV客户通告102B和湾流IV飞机服务更改327B的改装说明A,J到L 及P到S安装新的指示灯和音响装置。 (2)如果飞机已完成了湾流IV飞机服务更改327,但未完成湾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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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4-GS04-04 一. 标题: 安装新的指示灯和音响装置
修正案号:39-4430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序号为1000到1359(含)的G-IV系列 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2004-08-08 修正案:39-13577 2.湾流 GIV 客户通告 102B 2004 年 1 月 26 日 3.湾流 GIV 飞机服务更改 327B 2000 年 1 月 26 日 4.湾流 GIV 飞机服务更改 327B Am2 2004 年 1 月 26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确保飞行机组能够意识到电气系统发生失效和主飞机电瓶正在 给直流重要汇流条供电,要求完成下述工作,事先已完成者除外: 改装 A.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12个月内,对于装备有SPZ8400的飞机, 根据适用性,执行本适航指令A(1),A(2)或A(3)段规定的工作。 (1)如果飞机装有的产品等同于湾流IV飞机服务更改327,根据 湾流GIV客户通告102B和湾流IV飞机服务更改327B的改装说明A,J到L 及P到S安装新的指示灯和音响装置。 (2)如果飞机已完成了湾流IV飞机服务更改327,但未完成湾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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