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B747-09 一. 标题: 修改飞行手册(AFM)中的限制部分
修正案号:39-1460
二. 适用范围: 按照补充型号合格证SA2322SO、SA2323SO或SA5199NM改装的 B747-100飞机和按照补充型号合格证SA4227NM-D或SA5759NM改装的 B747-20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T95-15-52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纵向地板梁和龙骨梁的损坏而导致机身断裂,要求完成 如下工作: A.在收到本指令后的24小时内(日历时间),更改适航部门所批准 的飞行手册(AFM)限制部分以及载重和平衡手册补遗中的限制部分 (B747-100、200飞机)。它包括下列内容(可以通过将本指令的复印件 插入飞行手册(AFM)内来完成本指令): 1.1主货舱限制(补充): 在机身站位1265和1480之间,作用到主货舱地板上的货盘上的货 物的有效载荷限制分别如下: 注:这些有效载荷的限制要比可能出现在别处或在其他文件中的 其它有效载荷限制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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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460 修改飞行手册(AFM)中的限制部分CAD1995-B747-09.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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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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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B747-09 一. 标题: 修改飞行手册(AFM)中的限制部分
修正案号:39-1460
二. 适用范围: 按照补充型号合格证SA2322SO、SA2323SO或SA5199NM改装的 B747-100飞机和按照补充型号合格证SA4227NM-D或SA5759NM改装的 B747-20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T95-15-52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纵向地板梁和龙骨梁的损坏而导致机身断裂,要求完成 如下工作: A.在收到本指令后的24小时内(日历时间),更改适航部门所批准 的飞行手册(AFM)限制部分以及载重和平衡手册补遗中的限制部分 (B747-100、200飞机)。它包括下列内容(可以通过将本指令的复印件 插入飞行手册(AFM)内来完成本指令): 1.1主货舱限制(补充): 在机身站位1265和1480之间,作用到主货舱地板上的货盘上的货 物的有效载荷限制分别如下: 注:这些有效载荷的限制要比可能出现在别处或在其他文件中的 其它有效载荷限制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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