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DHC6-02 一. 标题: 检查双水獭飞机的机身隔框裂纹 二. 适用范围: 所有双水獭(DHC-6)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CANADA AD CF-95-12
修正案号:39-1463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由于在机身239站位的隔框处发现裂纹而影响飞机结构的承载能 力,必须在本指令生效后1200飞行小时或12个日历月(以先到为准)按 deHavilland服务通告(SB)6/521(1995.7.7.颁发,或经适航当局批准 的修改版)中施工说明要求,对机身隔框裂纹进行目视检查: A.检查中如果发现的裂纹是在SB 6/521中施工说明第5段规定的容 限内,则需按deHavilland检查要求手册PSM 1-6-7(临时修改版77或以 后颁发的PSM 1-6-7正式修改版NO.8)的要求,进行重复检查。 B.如果发现的裂纹超过在SB 6/521中施工说明第5段规定的容限, 在下一次飞行前,对裂纹所在部位进行修理或更换。 C.如果未发现裂纹,则需每隔1200飞行或12个日历月(以先到者为 准)对机身239站位的隔框进行重复检查。 五. 生效日期:1995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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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463 检查双水獭飞机的机身隔框裂纹CAD1995-DHC6-02.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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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DHC6-02 一. 标题: 检查双水獭飞机的机身隔框裂纹 二. 适用范围: 所有双水獭(DHC-6)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CANADA AD CF-95-12
修正案号:39-1463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由于在机身239站位的隔框处发现裂纹而影响飞机结构的承载能 力,必须在本指令生效后1200飞行小时或12个日历月(以先到为准)按 deHavilland服务通告(SB)6/521(1995.7.7.颁发,或经适航当局批准 的修改版)中施工说明要求,对机身隔框裂纹进行目视检查: A.检查中如果发现的裂纹是在SB 6/521中施工说明第5段规定的容 限内,则需按deHavilland检查要求手册PSM 1-6-7(临时修改版77或以 后颁发的PSM 1-6-7正式修改版NO.8)的要求,进行重复检查。 B.如果发现的裂纹超过在SB 6/521中施工说明第5段规定的容限, 在下一次飞行前,对裂纹所在部位进行修理或更换。 C.如果未发现裂纹,则需每隔1200飞行或12个日历月(以先到者为 准)对机身239站位的隔框进行重复检查。 五. 生效日期:1995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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