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340B-04
修正案号:39-1589
一. 标题: 测试螺旋桨刹车活门限制电门(VALVE LIMIT SWITCH) 二. 适用范围: 接有螺旋桨刹车系统的SAAB SAAB340B序号160-369(包括)
SF340A序号004-159(包括)和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6-03-08 修正案:39-9505 2.服务通告 SAAB 340-61-032 修改 1,95 年 6 月 30 日颁发 3.服务通告 SAAB 340-61-033,95 年 3 月 6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活门限制电门不能向“螺旋桨刹车”(PROP BRAKE)警告系 统送信号,导致机组不知道螺旋桨刹车没接通,并且螺旋桨在转动的 情况下没警告。除已完成外,必须执行下列要求: 1.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100飞行小时内,按95年6月30日颁发的服 务通告SAAB 340-61-032修改1,对螺旋桨刹车的活门限制电门进行一 次功能测试。以后以不超过100飞行小时的间隔重复检查; 2.用件号为HP1410100-10的新螺旋桨刹车控制组件更换原来的件 号为HP1410100-3,-5或-7的螺旋桨刹车控制组件,并按95年3月6日颁 发的服务通告SAAB 340-61-033做一次功能测试。 这将构成了终止本 指令1.中要求的重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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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589 测试螺旋桨刹车活门限制电门(VALVE LIMIT SWITCH) CAD1996-340B-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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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340B-04
修正案号:39-1589
一. 标题: 测试螺旋桨刹车活门限制电门(VALVE LIMIT SWITCH) 二. 适用范围: 接有螺旋桨刹车系统的SAAB SAAB340B序号160-369(包括)
SF340A序号004-159(包括)和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6-03-08 修正案:39-9505 2.服务通告 SAAB 340-61-032 修改 1,95 年 6 月 30 日颁发 3.服务通告 SAAB 340-61-033,95 年 3 月 6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活门限制电门不能向“螺旋桨刹车”(PROP BRAKE)警告系 统送信号,导致机组不知道螺旋桨刹车没接通,并且螺旋桨在转动的 情况下没警告。除已完成外,必须执行下列要求: 1.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100飞行小时内,按95年6月30日颁发的服 务通告SAAB 340-61-032修改1,对螺旋桨刹车的活门限制电门进行一 次功能测试。以后以不超过100飞行小时的间隔重复检查; 2.用件号为HP1410100-10的新螺旋桨刹车控制组件更换原来的件 号为HP1410100-3,-5或-7的螺旋桨刹车控制组件,并按95年3月6日颁 发的服务通告SAAB 340-61-033做一次功能测试。 这将构成了终止本 指令1.中要求的重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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