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A300-02
修正案号:39-1632
一. 标题: 检查机翼 1 号肋和 2 号肋之间位于安装槽附近的后梁腹板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未完成空客服务通告SB A300-57-6063(改装号NO.11130)的 所有型号和系列号的A30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适航指令 AD96-080-200(B) 2.空客服务通告 SB A300-57-6059(修正版 2,1995 年 7 月 21 日) 3.空客服务通告 SB A300-57-6063(原版,1995 年 8 月 28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在机翼1号肋和2号肋之间的后梁腹板上,为防止在安装槽(build slot)和最近的连接紧固件孔之间产生裂纹扩展,而影响飞机结构完整 性,要求从本指令生效日期起,完成下列工作: 1.按照空客公司SB A300-57-6059通告给定的门槛值和说明,对本 指令限定的区域进行涡流探伤; 2.根据空客服务通告SB A300-57-6059规定的间隔进行重复检查, 或按照空客通告SB A300-57-6063(改装号11130)进行改装。 注释1.对于已完成SB A300-57-6063通告的飞机,无需检查; 2.无论检查结果如何,请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空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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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632 检查机翼1 号肋和2 号肋之间位于安装槽附近的后梁腹板CAD1996-A30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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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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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A300-02
修正案号:39-1632
一. 标题: 检查机翼 1 号肋和 2 号肋之间位于安装槽附近的后梁腹板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未完成空客服务通告SB A300-57-6063(改装号NO.11130)的 所有型号和系列号的A30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适航指令 AD96-080-200(B) 2.空客服务通告 SB A300-57-6059(修正版 2,1995 年 7 月 21 日) 3.空客服务通告 SB A300-57-6063(原版,1995 年 8 月 28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在机翼1号肋和2号肋之间的后梁腹板上,为防止在安装槽(build slot)和最近的连接紧固件孔之间产生裂纹扩展,而影响飞机结构完整 性,要求从本指令生效日期起,完成下列工作: 1.按照空客公司SB A300-57-6059通告给定的门槛值和说明,对本 指令限定的区域进行涡流探伤; 2.根据空客服务通告SB A300-57-6059规定的间隔进行重复检查, 或按照空客通告SB A300-57-6063(改装号11130)进行改装。 注释1.对于已完成SB A300-57-6063通告的飞机,无需检查; 2.无论检查结果如何,请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空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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