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340B-07
修正案号:39-1639
一. 标题: 检查并更换方向舵前肋条(NOSE RIB) 二. 适用范围: 1.SAAB SF340A SN:004-159(包括) 2.SAAB 340B SN:160-369(包括)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6-08-06 2.1995 年 5 月 22 日颁发的 SAAB 服务通告 340-55-032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涉及应力的振动、裂纹和随后发生的方向舵前肋条变形, 引起垂尾与方向舵之间摩擦和卡阻,导致飞机的可操纵性降低。 除非 已执行,必须完成下列要求: 1.在总飞行小时累积到2400前,或在本指令生效后800飞行小时内 以先到为准,按1995年5月22日颁发的SAAB服务通告340-55-032对方向 舵前肋条进行一次目视和着色渗透检查,探测有无裂纹。 1)如果没发现裂纹,今后以不超过800飞行小时的间隔重复检查, 或按服务通告换上一条新的肋条并进行加强。完成肋条的更换和加强 将构成终止本指令的执行。 2)如果发现任何小裂纹(长度小于25.4mm),在下次飞行前按服务 通告进行止裂钻孔并融合裂纹。今后以不超过800飞行小时的,间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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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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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340B-07
修正案号:39-1639
一. 标题: 检查并更换方向舵前肋条(NOSE RIB) 二. 适用范围: 1.SAAB SF340A SN:004-159(包括) 2.SAAB 340B SN:160-369(包括)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6-08-06 2.1995 年 5 月 22 日颁发的 SAAB 服务通告 340-55-032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涉及应力的振动、裂纹和随后发生的方向舵前肋条变形, 引起垂尾与方向舵之间摩擦和卡阻,导致飞机的可操纵性降低。 除非 已执行,必须完成下列要求: 1.在总飞行小时累积到2400前,或在本指令生效后800飞行小时内 以先到为准,按1995年5月22日颁发的SAAB服务通告340-55-032对方向 舵前肋条进行一次目视和着色渗透检查,探测有无裂纹。 1)如果没发现裂纹,今后以不超过800飞行小时的间隔重复检查, 或按服务通告换上一条新的肋条并进行加强。完成肋条的更换和加强 将构成终止本指令的执行。 2)如果发现任何小裂纹(长度小于25.4mm),在下次飞行前按服务 通告进行止裂钻孔并融合裂纹。今后以不超过800飞行小时的,间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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