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B767-02 一. 标题: 副翼钢索与发电机馈线磨损检查
修正案号:39-1671
二. 适用范围: 所有B767系列飞机,生产线号1至618,其中不包括 580,590,594,598和600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T96-14-51 2.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67-24A0113R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由于副翼操纵钢索故障,导致飞机的操纵性能降低,应完成 如下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1.在收到本指令后的10天内,按照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67-24A0113R1中的要求对飞机左,右两侧的副翼超纵钢索和发电机馈 线进行一次性的检查,以查明钢索与馈线之间是否有磨损并保证现有 的钢索与馈线之间的最小间隙不能小于1英寸。 (1).如果间隙为1英寸并且未发现磨损可以不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如果间隙是0.5英寸或更大但小于1英寸,并且钢索与馈线之 间没有接触,而且未发现磨损,按照波音紧急服务通告的要求在500飞 行小时内调节每根副翼钢索与馈线之间的最小间隙到1英寸。 (3).如果间隙小于0.5英寸或者钢索与馈线之间出现任何的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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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671 副翼钢索与发电机馈线磨损检查CAD1996-B767-02.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B767-02 一. 标题: 副翼钢索与发电机馈线磨损检查
修正案号:39-1671
二. 适用范围: 所有B767系列飞机,生产线号1至618,其中不包括 580,590,594,598和600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T96-14-51 2.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67-24A0113R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由于副翼操纵钢索故障,导致飞机的操纵性能降低,应完成 如下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1.在收到本指令后的10天内,按照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67-24A0113R1中的要求对飞机左,右两侧的副翼超纵钢索和发电机馈 线进行一次性的检查,以查明钢索与馈线之间是否有磨损并保证现有 的钢索与馈线之间的最小间隙不能小于1英寸。 (1).如果间隙为1英寸并且未发现磨损可以不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如果间隙是0.5英寸或更大但小于1英寸,并且钢索与馈线之 间没有接触,而且未发现磨损,按照波音紧急服务通告的要求在500飞 行小时内调节每根副翼钢索与馈线之间的最小间隙到1英寸。 (3).如果间隙小于0.5英寸或者钢索与馈线之间出现任何的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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