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MD11-10 一. 标题: 检查、更换内襟翼内滑轨紧固件 二. 适用范围: 所有MD11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6-19-03, 39-9751 2)麦道服务通告 MD11-57-031(1995.08.15)
修正案号:39-1738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由于内襟翼滑轨紧固件应力腐蚀产生裂纹,产生襟翼卡阻, 影响襟翼的正常收放。在本指令生效后18个月内,根据麦道服务通告 MD11-57-031目视检查位于内襟翼内滑轨的钢制强锁定(HI-LOK)紧固 件的腐蚀和失效情况。 (A)如果没有腐蚀和失效,完成本指令(A)(1)或(A)(2)节的工作。 (1)以不超过18个月的周期,重复本指令要求(A)段要求的目视检 查。直至完成本指令(A)(2)节规定的工作。 (2)根据麦道服务通告MD11-57-031,用铬镍铁合金的强锁定紧固 件更换所有钢制的紧固件,完成更换后,结束本指令要求(A)(1)节要求 的重复检查工作。 (B)如果本指令(A)段检查发现腐蚀和失效,在下次飞行前,根据服 务通告完成本指令(B)(1)或(B)(2)节规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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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738 检查、更换内襟翼内滑轨紧固件CAD1996-MD11-10.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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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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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MD11-10 一. 标题: 检查、更换内襟翼内滑轨紧固件 二. 适用范围: 所有MD11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6-19-03, 39-9751 2)麦道服务通告 MD11-57-031(1995.08.15)
修正案号:39-1738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由于内襟翼滑轨紧固件应力腐蚀产生裂纹,产生襟翼卡阻, 影响襟翼的正常收放。在本指令生效后18个月内,根据麦道服务通告 MD11-57-031目视检查位于内襟翼内滑轨的钢制强锁定(HI-LOK)紧固 件的腐蚀和失效情况。 (A)如果没有腐蚀和失效,完成本指令(A)(1)或(A)(2)节的工作。 (1)以不超过18个月的周期,重复本指令要求(A)段要求的目视检 查。直至完成本指令(A)(2)节规定的工作。 (2)根据麦道服务通告MD11-57-031,用铬镍铁合金的强锁定紧固 件更换所有钢制的紧固件,完成更换后,结束本指令要求(A)(1)节要求 的重复检查工作。 (B)如果本指令(A)段检查发现腐蚀和失效,在下次飞行前,根据服 务通告完成本指令(B)(1)或(B)(2)节规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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