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PA42-01 一. 标题: 检查内侧副翼铰接座
修正案号:39-1761
二. 适用范围: 序号为42-5501039至42-5501059的未装有件号为 (P/N)74461-02(左)和(P/N)74461-03(右)的内侧副翼铰接座的 PA42-72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96-21-03 修正案 39-9780 2.1994 年 1 月 24 日 Piper 服务通告 NO.967 3.1994 年 10 月 19 日 Piper 服务通告 NO.974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内侧副翼铰接座区域的裂纹会引起副翼的结构失效,并进一步导 致飞机失控。因此,在飞机累计3000使用小时内,或本指令生效后的 100使用小时内(后到为准),完成下列工作(除非已经完成): 1.按照参考文件2、3中适用的文件的INSTRUCTIONS部分,用染色 渗透法检查副翼梁上内侧副翼铰接座区域和铰接座下方区域有无裂 纹。 1.1若在副翼梁上发现裂纹,则在下次飞行前: 1.1.1检查内侧副翼铰接座部位的副翼翼肋; 1.1.2按维护手册更换有裂纹的梁组件和有裂纹的副翼翼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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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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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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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PA42-01 一. 标题: 检查内侧副翼铰接座
修正案号:39-1761
二. 适用范围: 序号为42-5501039至42-5501059的未装有件号为 (P/N)74461-02(左)和(P/N)74461-03(右)的内侧副翼铰接座的 PA42-72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96-21-03 修正案 39-9780 2.1994 年 1 月 24 日 Piper 服务通告 NO.967 3.1994 年 10 月 19 日 Piper 服务通告 NO.974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内侧副翼铰接座区域的裂纹会引起副翼的结构失效,并进一步导 致飞机失控。因此,在飞机累计3000使用小时内,或本指令生效后的 100使用小时内(后到为准),完成下列工作(除非已经完成): 1.按照参考文件2、3中适用的文件的INSTRUCTIONS部分,用染色 渗透法检查副翼梁上内侧副翼铰接座区域和铰接座下方区域有无裂 纹。 1.1若在副翼梁上发现裂纹,则在下次飞行前: 1.1.1检查内侧副翼铰接座部位的副翼翼肋; 1.1.2按维护手册更换有裂纹的梁组件和有裂纹的副翼翼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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