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MULT-37 一. 标题: 检查或更换高压燃油泵
修正案号:39-1768
二. 适用范围: 凡装有TextronLycoming公司IO-360、IO-540和O-540-L系列活塞 发动机的飞机,这些飞机的发动机装有件号(P/N)为LW-15473的高压燃 油泵,且制造日期代码为:154739506、154739507或154739510;或在 1995年7月18日至1996年8月14日之间从TextronLycoming公司发货的; 或1995年7月18日(包括7月18日)以后购买、更换的高压燃油泵。 三. 参考文件: 1.FAA 优先信函 AD96-23-03,(1996 年 10 月 28 日) 2.TextronLycoming 服务通告(SB)No.525A,(1996 年 10 月 7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由于燃油不足造成发动机空中失效,从而导致飞机强迫 着陆,除非事先已完成,必须做以下工作: 1.本适航指令失效后,在5个使用小时以内完成以下工作: (1)对维修记录进行检查,以确定发动机是否在1995年7月18日和 1996年8月14日之间(包括此两日)从TextronLycoming公司发运,或是 否在1995年7月18日或以后更换过件号(P/N)为LW-15473的高压燃油 泵。若不符合此条件,不需做进一步工作。 (2)如果发动机不符合本适航指令中1.(1)节的条件,但发动机的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768 检查或更换高压燃油泵CAD1996-MULT-37.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MULT-37 一. 标题: 检查或更换高压燃油泵
修正案号:39-1768
二. 适用范围: 凡装有TextronLycoming公司IO-360、IO-540和O-540-L系列活塞 发动机的飞机,这些飞机的发动机装有件号(P/N)为LW-15473的高压燃 油泵,且制造日期代码为:154739506、154739507或154739510;或在 1995年7月18日至1996年8月14日之间从TextronLycoming公司发货的; 或1995年7月18日(包括7月18日)以后购买、更换的高压燃油泵。 三. 参考文件: 1.FAA 优先信函 AD96-23-03,(1996 年 10 月 28 日) 2.TextronLycoming 服务通告(SB)No.525A,(1996 年 10 月 7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由于燃油不足造成发动机空中失效,从而导致飞机强迫 着陆,除非事先已完成,必须做以下工作: 1.本适航指令失效后,在5个使用小时以内完成以下工作: (1)对维修记录进行检查,以确定发动机是否在1995年7月18日和 1996年8月14日之间(包括此两日)从TextronLycoming公司发运,或是 否在1995年7月18日或以后更换过件号(P/N)为LW-15473的高压燃油 泵。若不符合此条件,不需做进一步工作。 (2)如果发动机不符合本适航指令中1.(1)节的条件,但发动机的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768 检查或更换高压燃油泵CAD1996-MULT-3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