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B777-02R1
修正案号:39-1777
一. 标题: 检查/更换货舱灭火,空调,燃油,备用襟翼系统的电门 二. 适用范围: 生产线号为1到40(含)的B777-20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96-20-01 修正案 39-9767; 2.波音紧急服务通告(ASB)777-26A0004,1996 年 6 月 21 日颁发; 3.波音紧急服务通告(ASB)777-31A0013,1996 年 8 月 29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1996-B777-02,39-1757 为减小电门触点的污染和因电门不洁而失效,导致机组不能有效 操纵货舱灭火,燃油,空调及备用襟翼系统的可能性,除非已事先完成, 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1.生产线号为1到40(含)的飞机,在本指令生效30天内,根据1996 年6月21日颁发的波音紧急通告777-26A0004,完成本指令的1.(1)和 1.(2)的要求。 注1: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77-26A0004与波音部件服务通告 233W3212-80-01(同日颁发),可作为完成一次性检查和替换的另一服 务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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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777 检查更换货舱灭火,空调,燃油,备用襟翼系统的电门CAD1996-B777-02R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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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B777-02R1
修正案号:39-1777
一. 标题: 检查/更换货舱灭火,空调,燃油,备用襟翼系统的电门 二. 适用范围: 生产线号为1到40(含)的B777-20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96-20-01 修正案 39-9767; 2.波音紧急服务通告(ASB)777-26A0004,1996 年 6 月 21 日颁发; 3.波音紧急服务通告(ASB)777-31A0013,1996 年 8 月 29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1996-B777-02,39-1757 为减小电门触点的污染和因电门不洁而失效,导致机组不能有效 操纵货舱灭火,燃油,空调及备用襟翼系统的可能性,除非已事先完成, 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1.生产线号为1到40(含)的飞机,在本指令生效30天内,根据1996 年6月21日颁发的波音紧急通告777-26A0004,完成本指令的1.(1)和 1.(2)的要求。 注1: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77-26A0004与波音部件服务通告 233W3212-80-01(同日颁发),可作为完成一次性检查和替换的另一服 务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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