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F100-04
修正案号:39-1776
一 . 标 题 : 检 查 / 再 做 工 作 -- 主 起 落 架 外 筒 (MAIN FITTING SUB-ASSEMBLY) 二. 适用范围: FOKKER公司F.28MK.0100系列飞机:装有MESSIER-DOWTY公司主 起落架(MLG),序号(P/N)为:201072011/12/14/15/16;并且外筒序号 (P/N)为:201072283/84和201251258,包括备件。 三. 参考文件: 1.BLA 1996-133(A) (1996.10.31 颁发); 2.MESSIER-DOWTY SB F100-32-86 (1996.10.3); 3.FOKKER SB F100-32-105 (1996.10.23)。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已有一个报告发现装在F.28MK.0100型飞机上的MESSIER-DOWTY公 司主起落架外筒裂了。裂纹的扩展是从外筒侧搭接柄区延伸至根部。 很明显,裂纹的起始是相关搭接柄内径底部。随后的调查表明:垫圈 的磨破,损伤了表面防护,而这个部位的腐蚀最终造成了此故障。由 于这种不安全状况已确认,并可能存在或将发生于同型号的其它飞机, 这个适航指令(CAD)要求对有关主起落架外筒相关部位做一次涡流探 伤检查,如必要,再做工作。 1.在此适航指令生效后的6个月内(除非以前已完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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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776 检查 再做工作-- 主起落架外筒(MAIN FITTINGSUB-ASSEMBLY) CAD1996-F10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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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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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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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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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F100-04
修正案号:39-1776
一 . 标 题 : 检 查 / 再 做 工 作 -- 主 起 落 架 外 筒 (MAIN FITTING SUB-ASSEMBLY) 二. 适用范围: FOKKER公司F.28MK.0100系列飞机:装有MESSIER-DOWTY公司主 起落架(MLG),序号(P/N)为:201072011/12/14/15/16;并且外筒序号 (P/N)为:201072283/84和201251258,包括备件。 三. 参考文件: 1.BLA 1996-133(A) (1996.10.31 颁发); 2.MESSIER-DOWTY SB F100-32-86 (1996.10.3); 3.FOKKER SB F100-32-105 (1996.10.23)。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已有一个报告发现装在F.28MK.0100型飞机上的MESSIER-DOWTY公 司主起落架外筒裂了。裂纹的扩展是从外筒侧搭接柄区延伸至根部。 很明显,裂纹的起始是相关搭接柄内径底部。随后的调查表明:垫圈 的磨破,损伤了表面防护,而这个部位的腐蚀最终造成了此故障。由 于这种不安全状况已确认,并可能存在或将发生于同型号的其它飞机, 这个适航指令(CAD)要求对有关主起落架外筒相关部位做一次涡流探 伤检查,如必要,再做工作。 1.在此适航指令生效后的6个月内(除非以前已完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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