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C130-05R1
修正案号:39-1811
一. 标题: 更换外侧发动机的伺服型活门壳体组件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外侧发动机上装有件号为714325-3或 -7的伺服型活门壳体组件的382G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 FAA AD 95-12-05 修正案 39-9255 2. Federal Register/Vol. 61, No.35 1996 年 2 月 21 日 3. CAD95-C130-01 修正案 39-1350 4. CAD95-C130-05 修正案 39-1439 5. Lockheed Document SMP-5175C, Card No. Co-135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1995-C130-05,39-1439 在临界起飞过程中发动机失效时, 为确保飞机保持足够的推力衰 减特性, 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A.在1995年1月25日(CAD95-C130-01 39-1350 生效之日)后的 15天内校订FAA批准的飞机飞行手册(AFM)中的限制及性能数据部分, 以使其包括1993年8月11日Lockheed飞机飞行手册所补充的382-16中 规定的内容, 并此后按相应要求使用飞机。完成本段的要求, 需将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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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811 更换外侧发动机的伺服型活门壳体组件CAD1995-C130-05R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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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C130-05R1
修正案号:39-1811
一. 标题: 更换外侧发动机的伺服型活门壳体组件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外侧发动机上装有件号为714325-3或 -7的伺服型活门壳体组件的382G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 FAA AD 95-12-05 修正案 39-9255 2. Federal Register/Vol. 61, No.35 1996 年 2 月 21 日 3. CAD95-C130-01 修正案 39-1350 4. CAD95-C130-05 修正案 39-1439 5. Lockheed Document SMP-5175C, Card No. Co-135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1995-C130-05,39-1439 在临界起飞过程中发动机失效时, 为确保飞机保持足够的推力衰 减特性, 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A.在1995年1月25日(CAD95-C130-01 39-1350 生效之日)后的 15天内校订FAA批准的飞机飞行手册(AFM)中的限制及性能数据部分, 以使其包括1993年8月11日Lockheed飞机飞行手册所补充的382-16中 规定的内容, 并此后按相应要求使用飞机。完成本段的要求, 需将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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