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340B-02 一. 标题: 更换主轮毂盖驱动连杆
修正案号:39-1876
二. 适用范围: SAAB SF340A飞机,序号004至159(含);SAAB340B飞机,序号160至 378(含);SAAB2000飞机,序号002至029。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7-03-18 修正案 39-9923; 2.Saab 服务通告 SAAB340-32-107,1996 年 1 月 18 日颁发; 3.Saab 服务通告 SAAB2000-32-019,1996 年 1 月 18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 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为防止因主轮刹车压力减少而降低刹车的有效性,必须完成以下 工作,除非已事先完成: 1. 在本指令 生效后90天内,根据Saab服务通 告SAAB340-32-107 (1996年1月18日颁发,对于SAAB SF340A和340B飞机)或服务通告 SAAB2000-32-019 ( 同 日 颁 发 , 对 于 SAAB2000 飞 机 ) , 用 件 号 为 40-91115,Rev.D的主轮毂盖驱动连杆更换件号为40-91115的主轮毂盖 驱动连杆。 注释:1995年12月21日颁发的Saab服务通告参考资料Cr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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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
航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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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340B-02 一. 标题: 更换主轮毂盖驱动连杆
修正案号:39-1876
二. 适用范围: SAAB SF340A飞机,序号004至159(含);SAAB340B飞机,序号160至 378(含);SAAB2000飞机,序号002至029。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7-03-18 修正案 39-9923; 2.Saab 服务通告 SAAB340-32-107,1996 年 1 月 18 日颁发; 3.Saab 服务通告 SAAB2000-32-019,1996 年 1 月 18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 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为防止因主轮刹车压力减少而降低刹车的有效性,必须完成以下 工作,除非已事先完成: 1. 在本指令 生效后90天内,根据Saab服务通 告SAAB340-32-107 (1996年1月18日颁发,对于SAAB SF340A和340B飞机)或服务通告 SAAB2000-32-019 ( 同 日 颁 发 , 对 于 SAAB2000 飞 机 ) , 用 件 号 为 40-91115,Rev.D的主轮毂盖驱动连杆更换件号为40-91115的主轮毂盖 驱动连杆。 注释:1995年12月21日颁发的Saab服务通告参考资料Cr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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