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MULT-14 一. 标题: 检查客舱门应急作动筒触发机构
修正案号:39-1887
二. 适用范围: 本指令适用于在中国注册的空客A310、A300-600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适航指令 97-062-213(B) 2.AIRBUS INDUSTRIE SB A310-52-2058 3.AIRBUS INDUSTRIE SB A300-52-6052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检查和防止客舱门上应急作动筒中的触发机构出现腐蚀,从 而导致客舱门当手柄处于“待命”位进行开启时,作动筒不能得到动力 源,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自上一次分解检查后,累计使用36个日历月之前或自本指令生 效之日起500飞行小时内,以后到为准,按AIRBUS INDUSTRIE SB A310-52-2058或A300-52-6052,对客舱门应急作动筒上的触发机构和 导向活门进行一次详细目视检查,必要时,进行修理。 注:对于任何备件,在装机使用前,都应首先进行检查。 2.)每隔36个日历月重复上述检查。 注:请将上述检查结果通报AIRBUS INDUSTRIE。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887 检查客舱门应急作动筒触发机构CAD1997-MULT-14.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MULT-14 一. 标题: 检查客舱门应急作动筒触发机构
修正案号:39-1887
二. 适用范围: 本指令适用于在中国注册的空客A310、A300-600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适航指令 97-062-213(B) 2.AIRBUS INDUSTRIE SB A310-52-2058 3.AIRBUS INDUSTRIE SB A300-52-6052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检查和防止客舱门上应急作动筒中的触发机构出现腐蚀,从 而导致客舱门当手柄处于“待命”位进行开启时,作动筒不能得到动力 源,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自上一次分解检查后,累计使用36个日历月之前或自本指令生 效之日起500飞行小时内,以后到为准,按AIRBUS INDUSTRIE SB A310-52-2058或A300-52-6052,对客舱门应急作动筒上的触发机构和 导向活门进行一次详细目视检查,必要时,进行修理。 注:对于任何备件,在装机使用前,都应首先进行检查。 2.)每隔36个日历月重复上述检查。 注:请将上述检查结果通报AIRBUS INDUSTRIE。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887 检查客舱门应急作动筒触发机构CAD1997-MULT-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