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B747-03 一. 标题: 检查中央翼前梁腹板
修正案号:39-1889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生产线号最高为744(含)的波音747-200和 -400型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 FAA AD97-05-01 修正案 39-9945 2. 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SB747-57A2298R1 1996 年 9 月 12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避免燃油通过前梁腹板的疲劳裂纹渗漏进入前货舱,而造成潜 在的失火危险,要求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A.遵照本指令A.1或A.2段规定的时间,按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SB747-57A2298R1的要求,对中央翼的前梁腹板进行高频涡流(HFEC)探 伤检查,以探测有无裂纹。 1.本指令生效之日时,对于累计使用12000至17999总起落的飞 机:在本指令生效后的12个月内完成首次检查,除非最近的12个月内 已经完成。完成首次检查后,在累计使用18000总起落以前或1400起落 内,以后到为准,进行再次检查,之后以不超过1400起落的间隔重复 检查。 2.对于所有其它飞机:在累计使用18000总起落以前或本指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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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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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B747-03 一. 标题: 检查中央翼前梁腹板
修正案号:39-1889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生产线号最高为744(含)的波音747-200和 -400型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 FAA AD97-05-01 修正案 39-9945 2. 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SB747-57A2298R1 1996 年 9 月 12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避免燃油通过前梁腹板的疲劳裂纹渗漏进入前货舱,而造成潜 在的失火危险,要求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A.遵照本指令A.1或A.2段规定的时间,按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SB747-57A2298R1的要求,对中央翼的前梁腹板进行高频涡流(HFEC)探 伤检查,以探测有无裂纹。 1.本指令生效之日时,对于累计使用12000至17999总起落的飞 机:在本指令生效后的12个月内完成首次检查,除非最近的12个月内 已经完成。完成首次检查后,在累计使用18000总起落以前或1400起落 内,以后到为准,进行再次检查,之后以不超过1400起落的间隔重复 检查。 2.对于所有其它飞机:在累计使用18000总起落以前或本指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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