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B737-14 一. 标题: 检查偏航阻尼器电磁活门
修正案号:39-1928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波音737-200/-300/-400/-500型系列飞 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97-09-15 修正案 39-10011 2.波音维护手册的 22-12-11 章 3.波音使用措施报告 95-03-2725-10 1995 年 2 月 16 日 4.波音使用措施报告 95-04-2725-10 1995 年 2 月 24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由于偏航阻尼器系统潜在故障使飞机突然非指令性偏航, 进而伤及乘客和机组成员,要求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A.在本指令A.1和A.2段规定时间内,以先到为准,按波音维护手 册的22-12-11章规定的程序,一次性检查偏航阻尼器的接通电磁活门 以确认活门的件号。如果活门的波音件号为10-60811-1或-9,或厂家 (PARKER)件号为59600-5007(波音件号为10-60811-3),则在下次飞行 之前,用波音件号为10-60811-8或-13,或厂家(STERER)件号为 45080(波音件号为10-60811-3)的活门更换该活门。 1.在本指令生效之日后5年或15000飞行小时之内,以先到为准。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928 检查偏航阻尼器电磁活门CAD1997-B737-14.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B737-14 一. 标题: 检查偏航阻尼器电磁活门
修正案号:39-1928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波音737-200/-300/-400/-500型系列飞 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97-09-15 修正案 39-10011 2.波音维护手册的 22-12-11 章 3.波音使用措施报告 95-03-2725-10 1995 年 2 月 16 日 4.波音使用措施报告 95-04-2725-10 1995 年 2 月 24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由于偏航阻尼器系统潜在故障使飞机突然非指令性偏航, 进而伤及乘客和机组成员,要求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A.在本指令A.1和A.2段规定时间内,以先到为准,按波音维护手 册的22-12-11章规定的程序,一次性检查偏航阻尼器的接通电磁活门 以确认活门的件号。如果活门的波音件号为10-60811-1或-9,或厂家 (PARKER)件号为59600-5007(波音件号为10-60811-3),则在下次飞行 之前,用波音件号为10-60811-8或-13,或厂家(STERER)件号为 45080(波音件号为10-60811-3)的活门更换该活门。 1.在本指令生效之日后5年或15000飞行小时之内,以先到为准。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928 检查偏航阻尼器电磁活门CAD1997-B737-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