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B777-03 一. 标题: 检查轮舱断路器导线束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B777系列飞机。
修正案号:39-1934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97-10-02 修正案 39-10014; 2.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77-27A0019,1997 年 4 月 3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检测和处理腐蚀,腐蚀能降低对照明系统放电及高强度辐射场 事件的系统维护性,从而对飞行操纵系统使用的导线束造成不利影响, 导致某些飞行操纵面作动筒功能降低,要求完成以下工作,除非以事先 完成: 1.在飞机首次生产试飞后12个月内,或本指令生效后60天内,后到 为准,检查轮舱断路器上每一导线束插头座的件号,是否列在波音紧急 服务通告777-27A0019实施指南D部分中;以及根据此服务通告C部分, 确定导线束有无模压后壳(Molded Backshell)。 (1)如果导线束件号为S280W655-()且有模压后壳,本指令1部分不 要求再做进一步工作。 (2)如果任一导线束没有模压后壳,在下次飞行前,按照上述服务 如果实施指南的D部分进行抗腐检查,测量每个导线束的抗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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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934 检查轮舱断路器导线束CAD1997-B777-03.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B777-03 一. 标题: 检查轮舱断路器导线束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B777系列飞机。
修正案号:39-1934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97-10-02 修正案 39-10014; 2.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77-27A0019,1997 年 4 月 3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检测和处理腐蚀,腐蚀能降低对照明系统放电及高强度辐射场 事件的系统维护性,从而对飞行操纵系统使用的导线束造成不利影响, 导致某些飞行操纵面作动筒功能降低,要求完成以下工作,除非以事先 完成: 1.在飞机首次生产试飞后12个月内,或本指令生效后60天内,后到 为准,检查轮舱断路器上每一导线束插头座的件号,是否列在波音紧急 服务通告777-27A0019实施指南D部分中;以及根据此服务通告C部分, 确定导线束有无模压后壳(Molded Backshell)。 (1)如果导线束件号为S280W655-()且有模压后壳,本指令1部分不 要求再做进一步工作。 (2)如果任一导线束没有模压后壳,在下次飞行前,按照上述服务 如果实施指南的D部分进行抗腐检查,测量每个导线束的抗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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