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MULT-28 一. 标题: 检查起落架应急释放操作机构
修正案号:39-1944
二. 适用范围: 所有未完成空客公司04443改装的,以及未装有使用黄系统用于起 落架及起落架舱门释放的备用释放装置、已进行了02781改装但未进行 03433改装的A310/A300-60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 97-113-221(B) 2.AIRBUS INDUSTRIE A300/A300-600/A310 A.O.T. 32-14 A.O.T. 32-14R1 3.AIRBUS INDUSTRIE SB A300-32-272 A300-32-332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起落架应急放操作机构的不正确安装,导致在起落架释放 之前,驾驶舱操作手柄已到达停止位(20.4圈后),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600飞行小时内,按空客公司A.O.T. 32-14R1 4.2.1节的说明,进行一次起落架应急放机构的操作试验(飞机 正常停放),如果需要,进行调整。 2.1998年3月31日以前,按空客公司A.O.T. 32-14R1中4.2.2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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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MULT-28 一. 标题: 检查起落架应急释放操作机构
修正案号:39-1944
二. 适用范围: 所有未完成空客公司04443改装的,以及未装有使用黄系统用于起 落架及起落架舱门释放的备用释放装置、已进行了02781改装但未进行 03433改装的A310/A300-60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 97-113-221(B) 2.AIRBUS INDUSTRIE A300/A300-600/A310 A.O.T. 32-14 A.O.T. 32-14R1 3.AIRBUS INDUSTRIE SB A300-32-272 A300-32-332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起落架应急放操作机构的不正确安装,导致在起落架释放 之前,驾驶舱操作手柄已到达停止位(20.4圈后),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600飞行小时内,按空客公司A.O.T. 32-14R1 4.2.1节的说明,进行一次起落架应急放机构的操作试验(飞机 正常停放),如果需要,进行调整。 2.1998年3月31日以前,按空客公司A.O.T. 32-14R1中4.2.2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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