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9-B212-01R1
修正案号:39-1972
一. 标题: 贝尔 212 型直升机旋翼主轴和轴颈的使用寿命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国注册的贝尔212型直升机。 三. 参考文件: 1. FAA 优先信件适航指令 97-14-12; 2. 贝尔直升机公司紧急服务通告 No. 212-95-97(1995 年 6 月 30 日 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1989-B212-01,39-0246 为防止因旋翼主轴和轴颈的疲劳失效而对直升机失去控制,要求 在下次飞行前,除非已事先完成,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 为件号P/N为204-011-450-007,-105,-113,或者-119的旋翼 主轴和件号P/N为 204-011-105-001或者-103的轴颈建立部件履历本 或等效记录。 (2) 按以下规定在部件履历本或等效记录上确定和记录主轴和轴 颈目前的报废指数: (a)对于件号P/N为204-011-450-007或-105的主轴和件号P/N 为204-011-105-001的轴颈,将按照贝尔直升机公司紧急服务通告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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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972 贝尔212 型直升机旋翼主轴和轴颈的使用寿命CAD1989-B212-01R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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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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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9-B212-01R1
修正案号:39-1972
一. 标题: 贝尔 212 型直升机旋翼主轴和轴颈的使用寿命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国注册的贝尔212型直升机。 三. 参考文件: 1. FAA 优先信件适航指令 97-14-12; 2. 贝尔直升机公司紧急服务通告 No. 212-95-97(1995 年 6 月 30 日 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1989-B212-01,39-0246 为防止因旋翼主轴和轴颈的疲劳失效而对直升机失去控制,要求 在下次飞行前,除非已事先完成,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 为件号P/N为204-011-450-007,-105,-113,或者-119的旋翼 主轴和件号P/N为 204-011-105-001或者-103的轴颈建立部件履历本 或等效记录。 (2) 按以下规定在部件履历本或等效记录上确定和记录主轴和轴 颈目前的报废指数: (a)对于件号P/N为204-011-450-007或-105的主轴和件号P/N 为204-011-105-001的轴颈,将按照贝尔直升机公司紧急服务通告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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