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340B-05R1 一. 标题: 更换襟翼支架
修正案号:39-2170
二. 适用范围: SAAB 340B序号160至384,386至404,406至408,410至413。 三. 参考文件: Saab AB 服务通告 SAAB340-57-033,第二次修订,1998 年 1 月 29 日 颁发 SAD NO 1-117R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 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由于有裂纹的襟翼支撑架会导致襟翼结构的进一步损坏,而襟翼 结构的损坏又将进一步导致更大的修理并最终导致襟翼卡阻。检查并 安装一个新的钢制支架可以防止此情况出现。因此要求按照98年1月29 日颁布的SaabAB服务通告SAAB340-57-033(第二次修订),或以后的修 订版完成检查和改装工作。 改装工作时间以下列两种情况先到者为准: 1.在MRB报告规定的下一次襟翼结构检查时 2.此指令生效后的3000起落内 目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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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2170 更换襟翼支架CAD1997-340B-05R1.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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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340B-05R1 一. 标题: 更换襟翼支架
修正案号:39-2170
二. 适用范围: SAAB 340B序号160至384,386至404,406至408,410至413。 三. 参考文件: Saab AB 服务通告 SAAB340-57-033,第二次修订,1998 年 1 月 29 日 颁发 SAD NO 1-117R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 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由于有裂纹的襟翼支撑架会导致襟翼结构的进一步损坏,而襟翼 结构的损坏又将进一步导致更大的修理并最终导致襟翼卡阻。检查并 安装一个新的钢制支架可以防止此情况出现。因此要求按照98年1月29 日颁布的SaabAB服务通告SAAB340-57-033(第二次修订),或以后的修 订版完成检查和改装工作。 改装工作时间以下列两种情况先到者为准: 1.在MRB报告规定的下一次襟翼结构检查时 2.此指令生效后的3000起落内 目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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