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8-B767-02 一. 标题: 检查 P37 板前侧的导线束
修正案号:39-2196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生产线号从1到683的波音B767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8-07-26 修正案: 39-10448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由于外露导线间击穿打火而引起邻近导线束着火燃烧,损 坏主电气系统,继而烧伤旅客和机组人员,要求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 者除外: A、在本指令生效后的30天内,根据波音信息通报(Boeing Message)No.M-7200-98-00140(1998年1月11日,下同)的要求,对位于 P37板前侧与AE0218接线板相邻处的导线束进行详细的目视检查以确 定是否有损伤或擦伤,以及各导线束与相邻的前厨房空气冷却器之间 有无足够的间隙。 1、若没有发现导线束有损伤或擦伤,并且各导线束与相邻的前厨 房空气冷却器之间有足够的间隙,则应完成本指令A.1(1)或A.1(2)段 的工作。 (1)、此后,任何时候只要拆下和重新安装前厨房的空气冷却器, 均应重复本指令A段所要求的目视检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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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2196 检查P37 板前侧的导线束CAD1998-B767-02.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8-B767-02 一. 标题: 检查 P37 板前侧的导线束
修正案号:39-2196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生产线号从1到683的波音B767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8-07-26 修正案: 39-10448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由于外露导线间击穿打火而引起邻近导线束着火燃烧,损 坏主电气系统,继而烧伤旅客和机组人员,要求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 者除外: A、在本指令生效后的30天内,根据波音信息通报(Boeing Message)No.M-7200-98-00140(1998年1月11日,下同)的要求,对位于 P37板前侧与AE0218接线板相邻处的导线束进行详细的目视检查以确 定是否有损伤或擦伤,以及各导线束与相邻的前厨房空气冷却器之间 有无足够的间隙。 1、若没有发现导线束有损伤或擦伤,并且各导线束与相邻的前厨 房空气冷却器之间有足够的间隙,则应完成本指令A.1(1)或A.1(2)段 的工作。 (1)、此后,任何时候只要拆下和重新安装前厨房的空气冷却器, 均应重复本指令A段所要求的目视检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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